退休银行经理家藏35箱纪念币、金条 检察官巧解翻供难题(2)
2020-01-07 11:31正义网浏览:次
在任期间,吴志勤除购买各种类型的储值卡之外,还从昆山等地的金店购入大量的金银纪念币、纪念章,金银条、纪念钞和陶瓷制品等。跟储值卡一样,这些都是赠送客户的礼品。一般在营销活动结束后,吴志勤就会把剩余的金银纪念币等存放在办公室对面的私人仓库中。
由于常年接触金银制品,吴志勤养成了收藏金银的爱好。在采购时,他也会自掏腰包买些“顺眼”的产品用于收藏,这些物品也被他一股脑地堆放在私人仓库中。
2015年10月,单位的办公场所搬迁至苏州工业园区,这些金银制品被吴志勤一起打包,运至新办公区的仓库中。近50个箱子罗列在一起,分不清哪些是公家的,哪些是他个人的。因为数量庞大、规格众多,这些金银制品短时间内难以数清。新总经理上任时,吴志勤只是把自己的办公室进行了移交,仓库的使用权依然归他所有。
2018年底,单位通知他清点个人物品,做好正式退休前的全面交接工作。吴志勤找来了自己审批过的物品清单,心想:既然都退休了,何必将东西留下来给别人清点再造口舌,何况仓库里还有自己的东西,反正单位仓库的储藏物资和账目能平掉就没事。
想到之前剩余的购物卡也没人发现,吴志勤便销毁了手里全部审批清单,并决定将这些金银制品搬回家“慢慢清点”。
趁周末单位没人,吴志勤独自开车,分数次将装有金银制品的几十只箱子运回了家。直至案发,这些箱子都没有被打开过,而他一拖再拖的清点工作由调查人员完成。从他家里运出来的赃物共计35箱,价值高达人民币310万余元。
3.检察官核查细节巧解翻供难题
因涉案金额巨大、证据繁多,光卷宗就有30余本。为实现精准衔接,依托“提前介入职务犯罪调查活动工作机制”,姑苏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调查。
该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郑佳俊在初步了解案情后着手证据审查工作。郑佳俊多次就该案的定性、证据收集、程序适用等问题与监察委办案组商讨,提出详细的补充调查意见,确保案件证据扎实有力。同时,该院制作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流程图供监察委参考使用,从而加强监检配合,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
2019年7月26日,姑苏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吴志勤依法决定逮捕。当天,吴志勤的认罪态度发生反转,推翻了在监察委调查期间的全部有罪供述,辩称在其家中搜查到的金银纪念币等赃物是为了拿回家整理,清点后再归还单位,否认自己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承办人郑佳俊立即重新审查案卷,仔细核查其搬运财物的细节。同时,就案卷详情与吴志勤的妻子、哥哥等关键证人进行核查。经过审查发现,吴志勤将赃物带回家时,不仅未告知银行领导,也没有向妻子说明情况,而且根本没有表示过要将东西归还单位的意愿。结合吴志勤搬运财物的时间、方式,以及任职情况,郑佳俊排除了其不合理的辩解事由。
曾经的辉煌和现在的处境形成巨大落差。为了帮助吴志勤卸下思想包袱,检察官郑佳俊在一个月内先后5次到看守所与吴志勤谈心,还把每次会见后吴志勤的思想态度与辩护律师沟通,与辩护律师共同释法说理。同时,检察官还根据吴志勤的认罪态度,动员其家属及时退赔赃款。经过多方努力,在审查起诉期间,吴志勤家属共退赔赃款95万余元。
“事到如今我明白了,但是也晚了。我悔不当初,一辈子小心谨慎,走到今天不易,然而世上并没有后悔药。”审查起诉阶段,吴志勤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公诉人说案
失去监督必将滋生腐败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郑佳俊
翻开吴志勤的履历,进入银行系统的他,一干就是几十年,从一个普通业务员做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的“一把手”。这样的履历似乎告诉我们吴志勤是一个勤勉的好干部,但是在他即将退休的时候,心态的失衡使得他走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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