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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通报"河北入室反杀案":正当防卫不负刑责(3)

2019-06-18 13:53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
  不让正义迟到 不向不法让步 
  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认定一起杀人案为正当防卫作出不起诉决定河北省检察院作出复查决定维持邢台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对董民刚(化名)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有关情况。 
  2018年5月20日晚,巨鹿县村民刁某翻墙闯入董民刚家滋事,并用随身携带的尖头车钥匙戳扎董民刚的脸等部位,致其满脸是血。董民刚奋起反抗,在打斗中用剪刀将刁某杀死。今年2月15日,邢台市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定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董民刚作出不起诉决定。 
  邢台市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将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刁某的父亲,刁某的父亲不服邢台市检察院作出的决定,向河北省检察院提出申诉。今年5月21日,河北省检察院对刁某的父亲提出的申诉作出复查决定,维持邢台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于今年5月31日向刁某的父亲进行宣告。 
  一封970名村民签字的来信 
  2016年5月,刁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董民刚妻子李某,并产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刁某经常出入董民刚家中,从不把董民刚放在眼里。2016年5月,刁某因故将他人打伤逃匿,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刁某以此作为资本,经常威胁董民刚,“随时可以让你死,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大白天都可以灭你全家。” 
  2018年5月20日22时许,董民刚妻子李某及其次子分别在卧室和堂屋沙发上休息,董民刚在堂屋看电视。醉醺醺的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204mg/100ml)翻墙跳入董民刚家院内,对挡在门口不让进屋的董民刚当胸一拳,并骂道,“你找死啊,今天就弄死你。”闯进屋后,刁某猛踹卧室房门,进入卧室当着董民刚的面将李某上衣撕坏,董民刚阻拦时上衣也被撕破。李某央求刁某离开,并答应跟刁某一起走,刁某坚持不走。李某见劝说无效,主动走出房门想引刁某离开。刁某仍然不走,并强令董民刚出去找回李某。董民刚不从,刁某便殴打董民刚,董民刚未作反抗。刁某打了一会儿自己停下来离去。没过不久,刁某又返回董民刚家中,继续寻衅滋事,边殴打边威胁说“今天我整死你。”董民刚脸部受伤出血,为避免睡在堂屋沙发上9岁的次子受到惊吓,董民刚进入卧室擦拭血迹。刁某追进卧室继续殴打。董民刚次子惊醒后,拿着董民刚的手机哭着跑出了屋。返回客厅后,刁某喝令董民刚跪在自己面前签写与李某的离婚协议书。准备写的过程中,董民刚将笔掉落在地,刁某认为董民刚故意拖延不写,便又打又骂,并用尖头汽车钥匙向董民刚头部戳扎,将董民刚脸部、耳朵、鼻柱以及胳膊、手指、腹部等多处划伤出血。董民刚想逃出屋外,被刁某拉回继续殴打。情急之下,董民刚顺手拿起客厅南侧小茶几上白天干活时使用的一把剪刀与刁某搏斗。刁某见董民刚反抗更加气愤,施暴更加凶狠。二人激烈打斗中,董民刚将刁某身体多处扎伤。待刁某停止对打后,董民刚来到屋外,并让闻讯赶来的邻居和其妻子拨打急救和报警电话。救护人员赶到检查后确认,刁某已无生命体征。董民刚被从家中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法医鉴定,刁某胸部、颈部、面部、上肢、背部等部位有多处锐器伤,符合被锐器作用于头颈部、躯干及肢体伤及左颈静脉、左心室导致心脏破裂而死亡。董民刚鼻子、耳部、面部、左前臂、腹部等部位有多处撕裂伤、挫裂伤、软组织挫伤、皮肤损伤,其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案发后,董民刚所在村村民自发找到村党支部、村委会,认为董民刚在正当防卫情况下失手致对方死亡,没有主观杀人故意。2018年5月30日,该村党支部、村委会向多个部门递交由970余名村民联合签名和摁手印的申请书,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充分考虑董民刚平时为人忠厚老实、和睦乡邻、孝敬父母以及父亲重病在身无法自理、两个孩子年幼均在上学等特殊情况,对其给予宽大从轻处理。2018年6月22日,巨鹿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信访案件转办函方式,向巨鹿县检察院转达该村党支部、村委会这一申请书,要求接函后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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