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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叫停煤矿治理项目 民企称上百亿投资打水漂(7)

2019-03-21 10:22中国新闻周刊浏览:

  他认为,神木市政府在开展采煤沉陷区及火烧隐患区综合治理项目时,没有按煤矿企业的规定去处理,不是按照采矿行为来规范,而是按环境综合治理来规范,并制定了相关政策,并不违法。因为综合治理项目与开采煤矿存在本质区别,对于在采煤沉陷区及火烧隐患区修复治理中对残留煤进行剥离,是否需要办理新的采矿许可证,国家在法律层面尚无明确统一规定。
  诸多遗留问题
  3月15日,《中国新闻周刊》在朱塔鑫鹏、鑫泽等多个神木综治项目走访时,不时能闻到微微刺鼻的味道。因光线问题,白天冒着白烟,火苗不太明显;晚上,便可看到四处火光点点,甚至在个别地方,能看到漫山遍野的火光,有“火焰山”即视感。
  项目负责人介绍说,这就是煤自燃现象。
  资料显示,煤自燃也称煤炭自燃,是煤不经点燃而自行着火的现象,是有自燃倾向性的煤在遇到空气中的氧气时,氧化产生的热量大于向周围环境中散失的热量,发生了热量聚集,使煤温升高达到燃点而着火的过程。煤层由于地质构造变动或因采掘而破碎,以及通风不良等,也是引起自燃的因素。煤的自燃不但浪费地下煤炭资源,而且影响煤矿生产和安全。
  多位项目负责人称,采煤沉陷区的自燃是世界性难题。过去项目施工时,都是在煤自燃刚露头时,就快速把高温煤剥出来,放到煤场上喷上水后破碎,及时去掉火源。临时不挖的时候,要通过水浇等方式,延缓燃烧速度。现在,项目突然被清场,便加剧了这种自燃现象。
  综治项目被清场后,政府也组织了灭火工作。
  在3月14日,神木市政府领导与综治项目负责人座谈会上,神木市常务副市长李世书说,神木正在实施的22个项目里面有11处要灭火的。其中有鑫泽、地服等4个项目是由榆林市请的新疆、北京、西安等外地专家来负责。可是,尽管灭火这么长时间,但成效不是很明显。当地老百姓、项目业主对灭火的方式、方法和技术还有怀疑态度。
  针对另外7个火势较轻的项目,他表示,“下一步,等这4个项目的火灭了后,咱们做好监管,然后再看怎么办。”
  3月16日,《中国新闻周刊》在神木考考赖沟综治项目驻地,看到一个面积4000多平方米、水深数米的湖泊,格外引人注目。
  该项目负责人喻建林解释说,1月14日,神木市因“1·12”矿难叫停了所有综治项目后,因积水得不到及时清除,逐渐形成了该湖泊。喻建林表示,湖泊的出现,给以后的开采埋下了隐患。
  多位受访的项目负责人表示,当时政府批了项目后,约定是综治项目完成生态恢复并通过政府验收后保证金会退还企业。现在突然被清场,保证金今后怎么处理,企业的损失怎么补偿等,官方至今没有个说法。
  北京市安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汤敏煌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不管怎么说,政府的政策变化,不应由企业来买单。”
  (记者/周群峰  《中国新闻周刊》2019年第10期)(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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