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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权生钱终落空 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透视(2)

2020-08-04 10:24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
  “市中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世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市中院乃至全市法院系统政治生态造成了严重破坏。”近日,山西省运城市委第三巡察组进驻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为期3个月的巡察工作。巡察动员会上被“点名”的孙世芳曾先后8次参与民间借贷获利近200万元。针对孙世芳案暴露出的问题,运城市中院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改,所有人都提交了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自查自纠表。

借权生钱终落空 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透视

  山西省运城市纪委监委利用孙世芳等人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好底线。图为该市党员干部在廉政展馆参观。郭森 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处分规定。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和组织民间借贷,究其原因是“利”字当头,以至忘记了党纪党规。
  日赚万元生财有“道”
  “手里有些闲钱,有机会帮忙放出去吧,赚些利息。”孙世芳与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蔡某认识后,提出了“用钱生钱”的想法。
  当时蔡某有个案子在人民法院审理,找到了孙世芳帮忙给办案人打招呼,正想找机会感谢孙世芳。在蔡某看来,“围猎”孙世芳的机会来了。
  “利息收取多少就给你多少,我中间不赚钱。收不回来,我承担损失。”蔡某的一番承诺正合孙世芳的心意。
  而蔡某也是别有用心,想先让孙世芳挣钱,通过给好处跟他处好关系,再顺势提出自己的需求:“以后案子上的事要多帮忙!”
  “有个油脂厂要用钱,月息2分。”蔡某告诉孙世芳消息后,孙世芳先后两次给蔡某提供资金276万元。
  因为孙世芳转款时间太长,其中100万元一直留在蔡某的企业账户上。但蔡某收回借款后,依然如期如约支付了81万元利息。
  不久后,蔡某再次找到孙世芳,说有人需要用钱,100万元每天利息3000元。孙世芳给蔡某提供资金370万元。4天后,孙世芳获取利息4.44万元。
  15天,获利18万元;4天,获利3.6万元;10天,获利9万元……孙世芳先后8次通过蔡某把钱借给他人,获利近200万元。
  “用钱生钱”屡试不爽,尝到了甜头的孙世芳甚至开始借钱“生钱”,两次从司机韦某处筹集借款140万元。
  “这些钱看起来似乎取之有道,是他‘挣’来的。但实际上还是靠手中的公权。”审查调查人员介绍说,从吃吃喝喝、收受礼品礼金,到通过案件收受好处费,再到“用钱生钱”,孙世芳彻底沦为金钱的奴隶。
  作为回报,孙世芳应蔡某请求,利用职权,通过某县人民法院时任院长、主办案件法官为蔡某所涉案件说情打招呼。该案件上诉至市中院后,孙世芳又将相关负责人叫到自己办公室,让其随时汇报案件进程,尽量保证蔡某利益。在蔡某妻子所涉民事案件上,蔡某再次请求孙世芳向主审法官说情。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9年1月,孙世芳被运城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9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
  依附职权影响违规获利
  梳理发现,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并非个案。背后,皆是一个“利”字作祟。
  利,因何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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