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体制改革后非法批发食盐20余吨 杂货铺老板被判缓刑(2)
2019-03-15 18:59正义网浏览:次
为了办好这起案件,承办检察官查阅了大量盐业法律法规以及盐业体制改革多份文件,并多次走访当地盐业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的政策背景和南通地区盐业当前的经营现状和面临问题。据盐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南通地区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盐业改革”旗号私自倒卖食盐,低价倾销,以次充好,甚至拿工业盐冒充食用盐,对老百姓的食盐食用安全造成了很大影响。
在大量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检察机关认为,盐业体制虽然改变了,但是食盐专营的性质并没有改变,逐步引入市场机制不等同于“人人都可以批发食盐”。为此,崇川区检察院专门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着重厘清本案的定性,是犯罪而非一般纯粹的市场化竞争,认识上达到统一。经过审慎考虑,检察机关对孙伟和金晓峰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并最终获得了法院判决认可。
“绝不能让不法分子打着盐业改革的旗号扰乱市场!”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检察长邹建华这样理解这起和食盐有关的非法经营案,“案件情节简单,但是案件背后的问题不简单,关系到我们每天都要吃的盐。百姓的小事,就是检察机关的大事,马虎不得。”(文中被告人为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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