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姐姐身份证登记结婚竟然成了!婚姻户籍信息共享难在哪儿(2)
2019-02-01 18:48中国青年报浏览:次
不过,当时的联网并非全国范围内所有婚姻当事人婚姻信息的联网共享,仅仅实现了从2012年起办理的婚姻登记信息电子化上传,而且只局限在省级行政区划范围内。
对此,民政部相关部门表示,近些年来,民政部门一直把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目前全国都已实现联网互通,能够异地查询婚姻登记信息。但是,民政部相关部门也表示,一些地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婚姻信息系统的软硬配置、网络支撑、运行维护等相对滞后,进而影响全国联网互通的稳定性。
同时,部门间信息共享共核还未完全畅通、以及与婚姻有关的信息尚未有效整合等因素,难以保证婚姻登记当事人信息核查的准确性。
“影响婚姻信息全国联网查询准确性的因素非常多,主要困难在于婚姻系统非常复杂,历史数据非常多。”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法学教授王云斌举例说,一些婚姻登记资料在乡镇一级,需要人工搜集、输入电脑再整合,成本高昂。
江苏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曾经统计过,从1950年起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到2006年,期间的婚姻登记材料全都是纸质的,由于民政部的婚姻登记系统当时不支持批量数据导入,只能一条条用手工输入,他们不得不请兼职人员进行录入,“大约是一块钱录入一条”。
另外,只有民政系统内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共享还不够,更为关键的是应与居民户籍信息整合共享,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骗取婚姻登记、重婚等不法行为。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一般要求当事双方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其中携带户口簿的主要原因即是查看户口簿上记录的当事人婚姻情况。
目前,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进行婚姻登记前信息审查过程中,身份证可以通过阅读器识别真假,但户口簿如果伪造得非常逼真,民政部门难以辨别,因为户籍信息管理权限在公安部门。
王云斌说,日本和韩国几乎没有重婚现象,因为婚姻登记信息和个人户籍信息由婚姻登记部门管理,核查信息时,实时查询比对可以实现,“学者和媒体一直呼吁民政和公安两个行政管理部门将婚姻登记和个人户籍信息由一个部门管理,但一直未能实现。”(耿学清 记者 王亦君)(责任编辑:刘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