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深挖彻查 不放过每一个"保护伞"线索(2)
2019-01-22 15:20正义网浏览:次
为推动杨某重大涉黑案件线索稳步有序地开展侦查工作,最大化实现立案监督成效,4月12日,南宁市检察院召开公检两家专题协调会议,听取公安机关侦办情况,重点研究该案的证据状况、行为特征及其社会危害性等涉黑案件定性问题,就案件定性、取证方向等问题达成了共识,有效促进侦查工作顺利开展。
在该案顺利侦破、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后,南宁市检察机关组织精兵强将专案专办,仅用时一个月左右时间即对案件依法提起公诉,实现了依法快捕快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创新机制 服务打防大格局
案件办理中,防城港市检察院及时向东兴市政府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得到东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东兴市副市长带队反馈检察建议整改情况。
南宁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擅自成立“假村委会”、把持基层政权长达6年、侵吞村集体财产的李汝英等人涉恶团伙,并向地方党委、政府反映汇报相关监管职责漏洞,依法整治涉足或依附于黑恶势力的农村“两委”班子。
崇左市检察院制定《崇左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线索“两个必须”工作方案》,在辖区内走访每一个派出所、村委会、居委会排查涉黑涉恶线索,进行入户排查并填写《走访调查表》。
广西检察机关通过召开专项工作协调会,会商协调、情况通报等方式与公安和审判机关加强协作配合。2018年,广西共召开检公两家涉黑恶案件会商协调会358次。
此外,自治区检察院还分别与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衔接的工作意见》《关于办理涉黑恶案件定期会商制度》《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规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诉审工作衔接办法》等8项机制,建立检公、检法关于办理涉黑案件的同步审查、同步指导、同步会商“三个同步”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截至2018年12月,广西检察机关共建立扫黑除恶工作机制72项,其中《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诉审工作衔接办法》获最高检全文转发。(责任编辑:刘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