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
PC版

关于改革开放杰出贡献拟表彰对象的公示(4)

2018-11-27 10:55人民日报浏览:

  王  瑛
  王瑛,女,回族,中共党员,1961年11月出生,2008年11月去世,四川巴中人,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委原常委、纪委原书记。她奋战在纪检监察一线20年,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为民服务零距离、干群关系零隔阂、监督监察零空档、案件查处零搁置、再塑形象零起点的“五个零”工作法,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权威,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她对党忠诚,鞠躬尽瘁,身患肺癌战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009年,以她的事迹改编的电视剧《远山的红叶》及大型话剧《红叶旅途》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标兵”称号,被追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韦昌进
  韦昌进,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11月出生,江苏南京人,山东省枣庄军分区政治委员。他参加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在弹片击中左眼、穿透右胸,全身22处负伤的情况下,高呼“为了祖国,为了胜利,向我开炮”,引导炮兵打退敌军8次反扑,独自坚守战位11个小时,由于伤势过重,昏迷7天7夜,左眼失明,为保卫改革开放和平环境作出巨大牺牲奉献。从战场归来后,他始终不忘初心,义务作事迹报告和宣讲辅导500余场次,用自身经历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荣获“八一勋章”和“战斗英雄”“全国自强模范”等称号。
  韦焕能
  韦焕能,男,壮族,中共党员,1942年4月出生,广西河池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合寨村村委会原副主任。1980年,他组织原合寨大队果作屯(自然村)村民冲破体制束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当选为村民委员会主任,这是我国第一个村民委员会,率先实行村民自治。村民委员会探索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如村规民约、选举方法、议事制度等做法,为建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了重要探索。合寨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巨晓林
  巨晓林,男,汉族,中共党员,1962年9月出生,陕西岐山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一公司技术员,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1987年参加工作以来,他刻苦学习、认真钻研、勇于创新,掌握了大量铁路接触网施工所需要的新知识和新技能。先后参加了大秦线、京郑线、哈大线、京沪高铁等10多项国家铁路重点工程建设,创新施工方法114项,主编《接触网施工经验和方法》,配发给数千名接触网工作人员作为工具书。他从一名普通农民工成长为知识型工人,唱响了“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改革开放时代主旋律。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和“中华技能大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孔繁森
  孔繁森,男,汉族,中共党员,1944年7月出生,1994年11月去世,山东聊城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委原书记、政协原主席。1979年开始,他两次进藏工作,勤政为民,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1992年底孔繁森第二次援藏工作结束后,被任命为阿里地委书记。为了摸清情况,探索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路子,跑遍了全地区106个乡中的98个,行程8万多公里,与藏族群众结下了深厚友谊,被称为“新时期的雷锋”“90年代的焦裕禄”。他的英雄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和影响着广大中华儿女投身改革开放事业,自发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到最困难、最艰苦的地方去干事创业。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被追授“模范共产党员、优秀领导干部”称号。
  厉以宁
  厉以宁,男,汉族,中共党员、民盟盟员,1930年11月出生,江苏仪征人,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曾任民盟中央副主席,第七届、八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他是我国最早提出股份制改革理论的学者之一,参与推动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主持起草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参与推动出台非公经济36条以及非公经济新36条,对我国经济改革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另外,在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国有农垦经济体制改革以及低碳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荣获教育部第六届及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