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开放杰出贡献拟表彰对象的公示(10)
2018-11-27 10:55人民日报浏览:次
邱娥国
邱娥国,男,汉族,中共党员,1946年5月出生,江西进贤人,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原调研员。从警27年来,他秉承“人民公安为人民”的执法为民理念,大胆创新勤务模式,勇于破解基层治理难题,摸索总结出户籍民警“一图二诀三本四勤”和“串百家门,认百家人,知百家情,办百家事”工作法,创立“警民联系卡”“警民联系牌”等便民措施,在全国公安系统推广,为基层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打击犯罪,冲锋在前,参与侦破刑事案件500多起,教育转化200余名“两劳”回归人员和违法青少年,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一方平安,成为群众的“贴心人”。荣获“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何享健
何享健,男,汉族,中共党员,1942年8月出生,广东佛山人,美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他始终秉承“唯一的不变就是变”的创新变革理念,敢闯敢试,勇于挑战,大力推行企业内部股份制改革,使美的成为我国第一家由乡镇企业改组而成的上市公司。积极实行股东、董事会、经营团队分设的经营模式,开创了民营企业股权改制、股权激励、职业经理人和现代化企业改革等先河。带领美的集团从一个街办塑料生产组,发展壮大为海内外拥有15万名员工、近200家子公司、60多个海外分支机构、市值近3000亿元的科技集团,进入世界500强。创立慈善基金,投入10余亿元,开展扶贫、救灾、养老、教育等公益慈善事业。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等称号。
何 载
何载,男,汉族,中共党员,1919年11月出生,陕西宝鸡人,1936年底参加革命工作,中央组织部原秘书长兼干部审查局局长。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拨乱反正时期,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先后在胡耀邦同志和宋任穷同志领导下,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全面落实干部政策、坚决平反冤假错案、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思想解放,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建议。坚持有错必纠,善于抓住要害,复查平反大案要案和疑难杂案,扎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我们党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广大干部投身改革开放热潮创造了条件、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余留芬
余留芬,女,汉族,中共党员,1969年8月出生,贵州盘州人,贵州省盘州市淤泥乡岩博联村党委书记、岩博村党委书记,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代表。她以发展经济、富裕百姓为己任,扎根基层、改革创新,坚持抓党建促脱贫和人才强村战略,狠抓产业脱贫和产业引领发展,组织动员群众修路通水、买林场、办酒场,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产业,使岩博村从一个人均纯收入不足800元、1/3村民没过温饱线、村级债务缠身的贫困村,发展成为人均纯收入1.86万元、集体资产达7600万元、远近闻名的“先进村、文明村、示范村、小康村”。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贵州省劳动模范”等称号。
邹碧华
邹碧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月出生,2014年12月去世,江西奉新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级法官。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中彰显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独创的审判工作方法成为法院系统学习宝典。先后参与审理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规范设立上海法院系统12368便民服务热线,受到群众欢迎。积极推进法院管理科学化,牵头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上海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12月10日不幸因公殉职,引发了人民群众自发悼念和缅怀,“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的共鸣。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