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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提升专业化办案质效(2)

2018-10-20 20:28正义网浏览:

  听取汇报后,省院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即将启程前往两个地市,对公安部督办的两起涉黑案件进行现场督导。原来,他们不仅要坐听汇报,对于大案要案还要下去督导督查。聚焦案情常来常往,三级院的办案节奏被迅速激活。 
  涉黑犯罪检察组成立前后的变化,公安机关感受最明显。河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耿景智告诉记者,“以前与检察机关对接,要和侦监、公诉两个部门联系,省院公诉部门又分三个处,来回协调要联络很多人。现在凡涉黑案件,只要联系检察组就行。所有案件统一把关,对公安机关来说办案效率、质量都大大提升。” 
  “前几天,我下基层督导时,看到省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对一起案件提出两条补查意见,非常好。案查清了、人查清了,涉案款物却没查清,这很可能影响下一步案件定性。补充侦查很有必要。”记者在河南省委政法委采访时,听到了这样的实例。“检察院组织得力、案件把关质量高”给他们留下深刻印象。 
  “捕诉合一”,一人履行多项职能全程负责 
  涉案人数多、罪名多,犯罪时间跨度长,波及面广,“卷宗比人高”,这些是不少涉黑案件的普遍特点。如果批捕、起诉各由一人负责,又有各自的办理程序和标准,难免造成重复劳动。因此,检察组在成立之初,就确立了“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每个涉黑案件均由一名检察官或一个办案组统一履行“捕、诉、监、防、信”等职能,并对批捕和起诉结果负责,办案责任进一步明晰。 
  在办案实践中,一线检察官感触颇深。涉案43人、卷宗39册1000多页,汝州市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员额检察官焦小杰对自己这几个月来的工作量记忆深刻。 
  “几年前我曾办过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尽管涉案人数不多,但作为起诉承办人,又花费大量时间阅卷审查、制作文书等,相对批捕承办人又做了一些重复性工作。”焦小杰说,现在“捕诉合一”后,这起“地下出警队”案件他全程负责,一开始案件定性尚拿不准时,在批捕阶段就开始思考如何补强证据,而两次向省院汇报案情他都参加了,对案件认识、把握都越来越深刻,最终经过两次退补后,一个特征明显的涉黑组织清晰呈现。 
  “只有当担子真的压在身上,才能切实增强办案责任感,促使自我能力提高。”作为从侦监科被抽调进检察组的员额检察官,郑州市金水区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赵媛对“捕诉合一”后办案方式和理念的变化有着切身感受。 
  “以前在侦监科,一般对案件构罪即捕,很少综合考虑证据质量和充分问题。而有些证据如果取证不及时,可能就灭失了。”“捕诉合一”后,赵媛更理性看待之前的办案经验,现在她要求自己对每一起案件在批捕时就做到心中有数,以起诉的标准来阅卷、引导公安取证,大大缩短了审查时间。 
  “涉黑案件牵扯民生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对惩治黑恶势力的心情是急切的。‘捕诉合一’节省了司法资源,节约了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让群众更有获得感。”金水区委政法委政工科长禹建伟说。 
  基层公安机关对“捕诉合一”同样持欢迎态度。“不仅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水平,也倒逼公安机关更加扎实取证,提高办案水平。公检协调配合越来越好,达到合作的新水平。”汝州市公安局法制室主任魏俊峰表示。 
  专业化配套机制促进精准化办案 
  当前,河南三级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共1118名。全部到位后的第二天,省院就举办了业务骨干培训班,确保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提高专业化办案能力。为给依法办案提供智力支撑,省院今年9月又组建涉黑犯罪案件办理人才库。现在,焦小杰、赵媛已经入选“智囊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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