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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提升专业化办案质效(3)

2018-10-20 20:28正义网浏览: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把关黑恶案件,只有一个“出口标准” 
  河南: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提升专业化办案质效 

  招之即来上百人,以暴力威胁、拘禁殴打、聚众滋事等手段,摆平各种经济社会纠纷,在当地形成了有困难不找警察就找“地下出警队”的怪象。10月16日,河南省汝州市法院开庭审理这起4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等罪名的案件。 
  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仅起诉书就长达40页,当日旁听的还有汝州400多个行政村村干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但在重重压力前,出庭支持公诉的汝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新义和4名检察官信心满满。信心的背后,不光有几个公诉人的心血,更有平顶山市检察院和河南省检察院全程全面的细致指导。 
  这并不是对下临时性、个案化的“帮助”。事实上,河南省检察院已对全省所有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实现了直接、精准的指导。之所以能实现指导全覆盖和三级院的高效沟通,正源自该省三级院均设有的专业化办案团队——涉黑犯罪检察组。 
  三级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办案量的增加,一些制约案件质量的问题浮现出来。 
  “在诉讼环节,涉黑案件要经侦监、公诉两个部门,可能存在证据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而两个部门又下设几个科室或组,每个科室或组的检察官都可能受理涉黑案件,案件定性判断也存在认识不统一的问题。”河南省检察院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胡保钢说,各部门办案富有热情却协调不够的状况,基层院经验不足的现实,都可能影响依法精准打击犯罪。 
  今年4月,经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提议并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三级院同步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由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任组长,抽调侦监、公诉、研究室等部门业务骨干,组建专门办理涉黑案件的专业团队,三级院均参照此标准设立,实现横向办案一体化、纵向指导无障碍。“我们成立涉黑犯罪检察组,目的是落实最高检关于专业化建设的要求,由专业人集约化办案,解决检察机关内部分散分段办案、多头管理协调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办理涉黑犯罪质效。”接受采访时,顾雪飞表示。 
  “我们要求,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必须由省院涉黑犯罪检察组逐案听取汇报,对定性统一把关,把证据标准统一到省院层面上。”河南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副组长刘英旭告诉记者,从这个角度看,省院涉黑犯罪检察组的12名成员基本把住了全省涉黑案件的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保证了案件质量统一“出口标准”。 
  记者采访时,正碰到登封市检察院前来汇报一起垄断液化气市场的涉黑案。他们带来了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如何移送“保护伞”线索、检察建议是否妥当等问题,当面向7名省院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征求意见。 
  “以前省级院指导案件,听汇报时间短,指导意见简单,对下级院办案助力有限。现在由专业团队听取下级院汇报,提出明确意见,对重大疑难案件同步阅卷、深入审查,指导意见更有针对性,可直接作为下级院执行依据。”在河南省检察院涉黑犯罪检察组成员呼江利看来,涉黑犯罪检察组的设立强化了专业化办案,这种专业化不仅是检察官办案能力的提升,更是上级院指导模式的改进:加强了办案审查的亲历性,提高了案件指导的质量和效率。 
  经过两个半小时的研讨,省院涉黑犯罪检察组给出明确回复:该案构成涉黑犯罪,但需要补强证据,并列出了四条细致的补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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