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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出台!山东根治农民工欠薪顽疾有了时间表!(2)

2017-12-01 08:46中国法务网浏览:

我省要求进一步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逐步将工资保证金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欠薪行业。  

我省要求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各市、县(市、区)要在2017年底前落实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足额储备应急周转金。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应急周转金动用后,要及时补足,确保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在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所有用工单位要在2018年底前通过银行卡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在工程建设领域,目前不少农民工工资还是集中在麦收或者春节前等节点支付,而且仅仅是支付部分工资。我省明确要求,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要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到2017年底,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覆盖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到90%,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体系  

“违法失信惩戒机制既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果的‘放大器’,也是提高劳动保障监察针对性的‘指向仪’。今年我省劳动监察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构建劳动用工诚信体系,不断完善违法失信惩戒机制。”刘宝强告诉记者,“诚信评价”、“社会公布”以及“黑名单”制度,现在已经成为悬在违法企业头上的“三把利剑”。据统计,今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25件,促进了违法欠薪案件查处工作。  

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对欠薪问题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2017年底前,制定严重欠薪联合惩戒部门合作备忘录,制定并组织实施欠薪企业“黑名单”制度,及时将有关黑名单信息通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在部门间共享,并通过“信用山东”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向社会公示。定期公布重大欠薪违法案件。  

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解决欠薪问题属地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属地政府治欠保支工作的督查考核,完善目标责任制度,2018年底前,推动各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属地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实施问责。(责编:李凤伟)

计划出台!山东力争到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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