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出台!山东根治农民工欠薪顽疾有了时间表!(2)
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行动计划要求,落实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制度。所有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以承建的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办理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前,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递交《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明确其农民工管理措施、欠薪事件处置机制、违约责任、劳务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劳资员及联系方式等。
作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将在我省全面推行。行动计划要求,督促用人单位与招用的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计酬手册,健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2017年底前,实名制管理覆盖4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到80%,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全覆盖。
我省还将完善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优势,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日常监管,对出现工资支付困难的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涉及化解过剩产能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积极探索建立欠薪预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置欠薪隐患。
工程建设领域落实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
省人社厅副巡视员刘宝强介绍,近年我省逐步建立了具有山东特色的“一书两金一卡”制度(即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企业与当地政府,分别签订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目标责任书。在建设领域和欠薪易发行业,普遍建立用人单位缴纳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欠薪多发市、县、区建立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尤其是应急周转金制度,起到很好的“兜底”作用。遇到建筑业农民工大规模讨薪、用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无力支付等紧急情况时,可以申请使用地方政府已设立的应急周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