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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方案:2018年将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3)

2017-11-22 08:48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特约调研员:刘宝军)到2018年,全省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比例达到20%以上,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55人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60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5%以上;全省科技服务业产业产值超过6000亿元,年登记技术合同成交额超过600亿元——日前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到2018年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激发潜在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加快推动我省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提供有力支撑。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是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现全省经济由大到强转变的重要抓手。根据《方案》,到2020年,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将达到更高水平:科技体制改革成效更为显著,区域创新体系更为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技术对外依存度进一步降低,主要创新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以创新型城市引领区域发展  

构建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被列为《方案》各项重点任务之首。《方案》提出,发挥国家创新型城市创新引领作用。  

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总体规划,强化科技创新支撑,激发试验区建设内生动力,发挥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等示范带动作用,建设济青烟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筹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打造区域科技创新示范高地。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17市国家高新区全覆盖,带动形成一批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和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  

全面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四级体系建设,支持县域开展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示范作用显著的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夯实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县域基础。  

支持济青建设科技创新中心蓝黄两区带动  

《方案》提出,支持济南、青岛等市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形成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核心支撑力量,辐射带动全省创新发展。深化青岛市国家引领型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构建世界一流的国际海洋科学中心,引领蓝色经济跨越式发展。  

同时,发挥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优势,积极培育海洋经济新引擎,成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先行区。发挥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全国领先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探索形成未来农业开发新模式,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示范。  

到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0家以上壮大千亿元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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