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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力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

2017-07-20 17:05中国法务网浏览:

  强化投资拉动
  《方案》提出要扶持发展100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每年遴选10个左右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在全省重点建设10个文化产业园区,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5家、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3家、国家级版权示范园区(基地)30家。
  推进文化产业发展“金种子”计划,到2020年,建成20个文化产业孵化器,孵化培育1000家以上小微文化企业。
  在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方案》提出到2020年基本把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建成引领风尚、服务社会、推动发展和促进文明交流互鉴的文化高地。积极推动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强红色文化资源的发掘,建好用好红色教育基地。
  《方案》还提出将组建山东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基金首期规模30亿元,争取到2020年基金总规模达到100亿元,进入全国文投集团第一方阵。
  深化体制改革
  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方面,《方案》提出要加强省级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到2018年,省直文化单位经营性文化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统一监管范围,确保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市县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到2018年,全省各市和县(市、区)基本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统一监管。
  在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面,《方案》提出要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行政区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并对综合执法进行绩效考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定期清理、确认资格。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问责机制。
  加快清理6类“僵尸”文化单位。对主要职责消失、原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文化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挂靠在文化事业单位的“无专职工作人员、无固定工作场所、无特定职能”的“三无”协会、社团予以撤销,工作任务不饱满的予以整合调整;对已无在职人员或虽有少量在职人员但已长期不开展工作的空壳文化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批准设立1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予以撤销;对改制不彻底、国有资产长期无收益、资不抵债但仍保留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单位予以撤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僵尸”、“睡眠”网站予以关停或整改。
  补齐发展短板
  针对国有文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不强,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方案》提出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进行规范化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到2018年,省管国有文化企业基本建成比较规范的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大企业发展战略,到2020年,培育5家左右核心竞争力强、位居本行业前三位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骨干文化企业。助推文化企业上市挂牌,到2020年,我省上市、挂牌文化企业力争达到30家以上。
  针对我省媒体融合步伐不快,尚未形成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领军型新媒体的现状,《方案》提出到2018年建成山东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央厨房项目,“网上大众”全媒体项目,“理论之光”、“理响中国”理论融媒体传播平台项目;完成新锐大众媒体融合推进计划、网媒集团媒体融合项目、山东手机报推进计划和可视化移动新闻传播平台建设。
  针对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不足问题,《方案》提出要培养引进一批文化领军人才和业务骨干,试点组建文化领军人才研发工作室。面向国内外公开遴选一批儒学大家、儒学研究专家、儒学研究青年学者。
  针对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都亟待改进和加强的现状,《方案》提出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到2020年培育100家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骨干企业。推动文化出口交易平台建设,继续在部分国家和地区举办“孔子家乡山东文化贸易展”,支持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尼山书屋。
  促进降本增效
  一方面是文化企业通过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推进管理创新,实现内部挖潜增效;另一方面是通过政策扶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经营成本。
  《方案》提出国有文化企业开展“对标超越”活动,签订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书,推动落实。落实小微文化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合理控制文化企业贷款利率上浮空间。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方案》提出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使文化产业成为我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动力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20年,文化服务业增加值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超过40%,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一是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在全省重点培育5个特色鲜明、富有活力的文化产业集群,建设10个左右集聚能力强、规模效益大的文化产业园区,扶持100家左右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发展1000家左右“专、精、特、新、优”的中小微文化企业。
  二是大力发展数字创意产业,培育5-10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网络原创内容制作企业,到2020年 ,培育30个在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拥有1-2项全国知名电子竞技游戏游艺赛事活动。
  三是培育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充分利用老旧厂房、古民居、古村落、古街自身特点和比较优势,重点培育100个特色突出、专业性强的文化产业集聚区。
  四是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深入挖掘齐鲁独特的历史文化元素,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旅游目的地。重点支持济南、青岛等市加快培育壮大旅游演艺市场。持续打造“好客山东”文化旅游品牌,大力推进东方圣地等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建设。
  五是促进文化创意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创意山东”建设,加快实现由“山东制造”向“山东创造”转变。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中心和文化创客空间,到2020年,在全省建设3-5家创意设计产业孵化器,培育壮大3-5家创意设计类龙头企业,建设10个文化特色产业镇。
  六是实施文化消费促进工程,开展山东省惠民文化消费季,提升公众文化消费素养。
  文化经济政策是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是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是调控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方向的重要杠杆。《方案》最后还提出了44项保障性措施,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社保等领域的加大政策支持,确保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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