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热点
PC版

上海司改试点两余年:聚焦办案质效提升(3)

2017-06-30 21:48 新华网浏览:

  新华网上海6月28日电(李晓丹)2014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7月,上海在全国率先拉开改革大幕,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2015年4月,改革试点在全市法院、检察院全面推开。

 

   上海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已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近日,由新华社、新华网、人民网、正义网等多家媒体组成采访团,来到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等地进行实地采访。

 

   员额动态管理 促“一碗水端平”

 

   在上海的司法改革试点方案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也就是对法官(检察官)实行“员额制”。改革后,法官(检察官)、司法辅助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分别占队伍总数的33%、52%、15%。法官(检察官)进入33%的范围,叫作“入额”。

 

   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阮祝军介绍,本次司法改革最初便是从“员额制改革”入手,作为贯穿始终的主线,上海检察机关至今已经过三次入额遴选。目前,上海市检察机关共有入额检察官1556名,占队伍编制总数的27.78%,初步完成了员额控制目标。

 

   “随着司法改革深入,出现了部门之间、单位之间检察官员额分布不均衡、人均办案量失衡等问题。为此,我们着力推动构建全市统一开放的检察官遴选调配平台,打造检察员额动态管理模式。”阮祝军表示。

 

   检察员额动态管理模式即,根据办案量重新测算核定检察官岗位,制定了检察官岗位设置清单和岗位说明书,实行“一岗一表”,列明岗位职责和办案数量等要求;按照办案量配置员额,由市检察院对全市检察官员额进行整体把控,统一调配,重点向人案矛盾突出的院倾斜;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选拔业务能力突出的资深检察官到市分院任职,充实市分院办案和指导力量;建立检察机关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检察官制度,加强与律师和法学专家等高层次法律人才的交流互动。

 

   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为例,该院党组以加强一线办案力量为主轴,通过设立岗位责任清单、岗位考核量化模式、结合人员自主自愿原则,在实施双聘后,所有人员目前已迅速到岗。

 

   “检察官上岗,好比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该院办公室主任赵颖介绍说,他们将不同部门的工作量量化和系数化,公平配置了94个检察官岗位,每个岗位的检察官工作量设置基本相当,“坑”基本一样大小。94个岗位责任清单一公布,大家普遍认为每个岗位都不容易。为此,后续聘任中趋利避责的现象也就消失了。原先一些经验丰富、不在办案一线的老检察官,会自动向办案第一线回流。

 

   “双聘完成后,基于个人意愿和岗位的要求高度匹配,一碗水端平了,不少一线检察官都表示心服口服。”赵颖如是说。

 

   “权力变大,背负的责任也更大”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