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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的校园欺凌没有被看见:揭开校园欺凌的水下“冰山”(2)

2021-03-19 15:01半月谈浏览:

97%的校园欺凌没有被看见:揭开校园欺凌的水下“冰山”

 

  与此同时,校园欺凌案例中针对施暴者的惩戒手段及处理主体不够明确,无具体操作细则可依。
  冯昀说:“对有的孩子来说,轻微教育是无法制止其恶行的,但现在的手段确实比较缺乏,法律上对未成年人没有处罚依据。”张思宁举例说:“如果有同学辱骂导致对方跳楼死亡,也很难认定该同学辱骂行为构成犯罪。而遇到问题后,打人者和被打者往往都以私了结束,从‘情’的角度解决问题。”
  更有基层工作者坦言,目前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中,教育主管部门想寻求其他部门协同帮助处理疑似欺凌案例时,找不到具体的文件作为支撑,难以得到其他部门协同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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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织学生安全网,保护少年的你
  多名教育、心理、法律人士呼吁,多个方面发力,织密学生安全保护网。
  相关部门、学校可组织讲座或辅导,指导家庭如何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发现问题时如何处理、父母怎样正确与孩子交流相处等;在学校内,要减少教师不必要的行政任务,让教师有更多精力去关心学生、构建更和谐的师生关系;学校和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防范机制,真正发挥心理咨询、心理监测的作用,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变化,做好学生心理疏导,及时发现问题并干预化解。
  林林认为,校园欺凌事件中的干预对象应该包括受欺凌者和欺凌者,而干预的重点不仅仅包括对欺凌者不良行为的矫正、对受欺凌者的心理辅导,还应包括对欺凌者和受欺凌者之间关系的调节、恢复。同时,规范心理从业者的工作资质,可通过政府统一购买形式,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教育局行政办乔晓牧建议,明确界定校园欺凌的边界,以帮助校方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与当事人协调解决问题,完善校园欺凌具体工作的各项细则,如责任主体、处理流程、其他部门协同机制等。
  此外,还须从法律层面完善不足、树立明确红线,真正让施暴者“不敢为”。首先,应明确“家庭教育不得使用暴力”,避免出现认知上的暴力底线不清晰;其次,借鉴国外经验,对欺凌者入罪等作出明确规定;最后,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和校园欺凌的知识普及,让更多学生真正懂法用法。(周畅 王莹 朱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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