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借款者"雁过拔毛"!网络平台诱导过度借贷被银保监会点名批评(2)
2021-01-11 14:24经济日报浏览:次
多渠道加强规范整治
“首先,应按照持牌经营要求,对互联网机构从事金融业务的实行牌照准入。其次,要按照对同类业务采用同一监管标准的原则,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消除监管套利。”在娄飞鹏看来,要加快对网络平台的各类宣传营销进行规范,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审查及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是业内专家们的普遍共识。
“有些非银行机构或网络平台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让用户觉得利息很便宜,借贷成本很低,诱导甚至误导用户多借钱,但当用户还款时会发现,实际上成本比银行贷款高很多。”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说。
专家表示,要想进一步治理网络平台诱导过度消费,一方面要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在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宣传;另一方面要出台规制互联网金融类广告内容的细则,明确互联网金融广告的制作、发布标准。例如,消费信贷广告应清晰准确展示贷款年利率,不应以“日利率”“日还款”等方式宣传。
此外,加强行业自律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王家强表示,互联网金融企业应服从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会员自律公约、会员管理办法等基本制度,密切与行业协会联络,及时上报重大经营变更或风险事件。“要审慎评估新业务、新科技带来的风险,对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消费金融授信模型进行充分测试,避免客群及信贷额度的大幅扩张,明确消费信贷的贷款利率、风险、还款期限及要求,避免虚假宣传。”
消费者要保护好信用名片
除了对平台的规范整治,金融消费者自身也应培养理性消费的习惯。“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信用都是经济身份证,是一张没有期限的名片。对老百姓而言,最重要的还是要维护好个人信用记录。一个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提高个人获得金融服务的可能性和便利性,价格上还能有优惠。”董希淼说。
“树立文明科学的消费观,只为必要的事负债,对于那些可有可无的消费负债,应该认真思考,量力而行。过度消费、过度负债很有可能产生巨大财务压力,进而影响个人情绪和身体健康。”马上消费金融公司相关负责人提醒,如果个人消费贷、信用卡出现逾期,可能影响个人征信。因此,金融消费者应学会判断个人是否过度负债:一是看能否一次性还清所有债务;二是看个人信用卡和网贷大额消费数量。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专家建议,消费者应充分了解网络平台贷款、类信用卡透支及分期等借贷产品,知悉借贷息费价格、期限、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警惕一些机构或平台所谓“免息”“零利息”的片面宣传。同时,合理发挥借贷产品作用,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更不要“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同时,银保监会也提醒,金融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机构、正规渠道借贷。注意查验相关机构是否具备经营资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侵害。对不明的电话、链接、邮件推销行为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重要信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降低被诈骗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记者钱箐旎)(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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