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造假乱象频发 亟待多方合力严管(2)
2021-01-08 12:36经济参考报浏览:次
据腾讯防水墙团队介绍,这类虚假流量还会被用于实施欺诈和诈骗。如通过“群控”系统使用美女头像批量添加好友,一经用户同意,按照“剧本”获取其信任后将用户拉进各种群,有荐股群、虚拟币群、投资群等,其中有诈骗、推销和各种套路。这种大规模、批量化的操作并不求面面俱到,更多是“撒网捕鱼”。
利用其制造谣言、煽动舆论的情况也有发生。2020年6月,澳大利亚研究院一份长达27页的调查研究报告《如同病毒:新冠病毒错误信息的有组织散播》显示,2020年3月以来,一批有组织的“水军”在社交媒体上散布“新冠病毒是人为制造生化武器”的阴谋论。相关话题中,共有2903个推特账户以及4125个网站链接组成了一个转发推送的团体,他们彼此还会互相转发来扩大影响。
腾讯守护者计划安全专家杨建介绍,无论是引导流量还是制造流量,其背后都可能是专业的、公司化的团队在操作。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沈阳表示,特别要警惕流量造假与算法推荐的结合,用算法推荐营造“信息茧房”,用虚假流量渲染关注程度。这在目前商业领域不正当竞争中已有不少应用的案例。
“一旦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容易将舆论引导至意识形态或者涉政的内容范畴,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杨建说。
腾讯网络安全与犯罪研究基地高级研究员张宝峰表示,虚假流量并非发生在互联网产业的个别细分领域,而是蔓延至整个互联网行业,不仅威胁着网络空间的安全,更与下游黑产中的多种违法犯罪、侵犯权益等行为裹挟在一起,对现实社会的安全与秩序也产生巨大危害。
多方共同织牢监管网络体系
2020年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实施。依据规定,今后网络信息内容的使用者、制造者及内容服务平台均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否则将依法承担责任,遭受处罚。受访者建议,司法部门、监管部门统一认识、厘清问题、严格执法,构建不同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铲除这一非法产业存在的根基。
首先,监管部门加大对欺诈性点击情况的跟踪研判,通过对个案的研判,厘清欺诈性点击的认定标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防止交叉和边缘领域监管的灰色和真空地带;加大相关领域监管机构的技术力量,增强发现、取证和鉴定违法行为的技术能力;执法部门要加大对“暗刷流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依法予以制裁;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技术合作、业务合作,共同联手治理互联网乱象。
第二,互联网平台方面,需不断更新判定恶意账号的安全策略,在识别和清理虚假流量的同时采取多种手段遏制新增虚假流量的产生。为了避免互联网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对平台数据造假现象持默许态度。有专家建议,国家应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平台数据真实性进行评估、审核,防止注水数据危及数字经济。
此外,政府要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根治刷量的钥匙是建立诚信社会,如把参与数据造假的“刷手”列入失信黑名单,让其在网络空间寸步难行;把默许刷量的平台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加大数据造假者的社会成本,形成“一次造假、长期受限”的压力机制,将有助于从源头遏制刷量乱象。(记者 乌梦达 鲁畅 田晨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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