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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那些“以爱之名”的伤害(3)

2020-12-10 13:29检察日报浏览:
  被父亲打成重伤,孩子却要和妈妈断绝关系——
  警惕那些以爱之名的伤害

警惕那些“以爱之名”的伤害

10月27日,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组织不公开听证会。

  疫情期间,因为不满儿子没有按时完成网课作业,父亲一怒之下失手重伤儿子;医院病床上,儿子却表示不恨父亲,希望与母亲解除亲子关系。
  11月27日,在“儿童保护的无锡实践与全国经验研讨会”上,这起监护侵害案件成为讨论最热烈的话题。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研究员谈子敏表示,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对于受侵害儿童的支持与干预必然伴随着对于家庭尤其是家长的干预,检察机关系统的办案评估制度、专业社工的介入、政府职能部门的合作,将家庭、社区、学校、社会、政府融入其中,有利于推动更广泛的预防性儿童保护系统的建立。
  报警:父亲把儿子打成重伤
  2020年3月的一天,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江苏省无锡市儿童医院在接治未成年人小宁(化名)的过程中发现,小宁系被父亲王军(化名)打伤。根据强制报告制度,医院报警。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接公安、妇联通报后,提前介入这起监护侵害案件。
  “疫情期间学校让孩子在家上网课,孩子功课有些松懈,迷恋上了手机游戏。”王军回忆说,那天晚上回家后他发现小宁正在玩手机,以为他没有按时完成网课作业,父子之间发生激烈争吵。
  见小宁出言不逊,王军随手拿起一个破旧的塑料凳向他扔了过去。小宁闪躲不及,额头被砸伤,随后被王军送往医院救治。拍完片子后医生说小宁颅内出血,必须马上动开颅手术,王军当场就傻了眼。后来他在儿童医院守了儿子一个多月,肠子都悔青了。
  经过救治,小宁顺利出院。但王军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遂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奇怪:儿子不怪爸爸,却要和妈妈断绝关系
  小宁的伤势经法医鉴定为“颅脑损伤致硬膜血肿”,构成重伤二级。王军涉嫌过失致人重伤,按法律应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医院的病房里,当办案检察官向小宁了解情况时,他却主动替父亲求情,表示不恨父亲,希望与母亲张梅(化名)解除亲子关系。
  小宁的话令人吃惊。原来,平时都是王军照顾小宁生活起居,承担了主要的监护职责。此前他没有过家暴的行为。反而是小宁与母亲不睦,多次发生激烈冲突。同时,王军夫妻二人在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上不太一致,家庭关系紧张。“一旦父亲受刑事处罚,那么监管职责会受限,更重要的是,父亲若留下前科,会给孩子将来读书、就业都造成负面影响。”检察官陷入了深思。
  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一贯原则,但本案区别于一般的侵害案件,在事发场合、事发原因、双方身份关系等方面,都具有特殊性。一诉了之能否解决问题?如何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怎样化解亲子矛盾,修复这个家庭的裂痕?能不能再给这个后悔的父亲一次机会?
  带着这些思考,新吴区检察院探索建立监护考察制度,对王军设置三个月的监护考察期,签订监护考察协议、监护人保证书,督促他修正教育方式方法,根据考察期的表现再作出相应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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