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这种事你们也敢教?——违法“反催收”乱象调查(2)
2020-11-20 12:52新华网浏览:次
记者应聘了一家催收公司的催收员岗位,该公司负责人告诫记者,“要防着‘反催收’的人‘做局’,被骂不能‘回嘴’。只要被投诉了,银行就会对催收公司罚款,投诉多了,还会导致中断合作。”
某大型金融集团普惠金融部门负责人表示,此前有“反催收”人员借投诉之名,勒索催收公司;有的甚至以投诉胁迫金融机构进行商务合作……
——靠骗,用材料造假骗取优惠。不良资产催收外包产业联盟秘书长王晖向记者透露,多家银行已发现有“反催收”人员伪造村(居)委会或医院开具的债务人经济困难、身患重病等证明,以此骗取一些银行针对困难人群推出的延期还款、减免相关手续费等“关怀服务”。
“这些证明材料模板一模一样,甚至连错别字都一样。调查后发现所有材料和公章都是伪造的。”王晖说。
——靠怼,用编织话术教人互怼。记者在西瓜视频等平台上发现,存在不少个人和公司用户传播所谓“反催收”技巧。西瓜视频用户“小灰VLOG生活”在视频中称:“高兴了,钱多没地花了才按照催收员的要求去还款”“逾期已经300多天,我还是想还哪家银行就还哪家银行”。
他教导用户一些“反催收”话术,“你就跟他说你是‘撸贷’(以逃废债为目的借贷)的,催收员听到这个就崩溃”“网贷时,留下虚假紧急联系人的错误电话号码”。在另一个教学视频中,债务人对催收员自称自己企业受疫情影响破产。
规范化是治理“催收”“反催收”乱象出路
“‘反催收’成功也只能‘双输’——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增加,债务人被拉入征信黑名单或‘吃官司’。获利的只有反催收服务提供者。只要有人想逃债,他们就不愁没有‘韭菜’割。”某中型催收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
今年10月,广东银保监局出台《广东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与地方公安、司法、监察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反催收”恶意举报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现象加大打击。
多名行业专家表示,当前我国催收行业存在法律依据不足、缺乏指导监管、缺少行业自律等问题,“反催收”乱象暗潮涌动与此直接相关。
王晖建议,应尽快实现行业规范化,在此基础上加大对违法“反催收”活动打击力度。
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院长王贵国建议:“民政、工商等部门可适度放开催收行业协会设立的审批限制,支持有资质的行业自律机构依法登记。建立行业协会,使之承担起政府与金融机构间的沟通职责。”
某大型金融集团普惠金融部门负责人认为,提供合规的金融产品才能实现源头治理。
黄震表示,违法“反催收”活动可能构成犯罪。如以逃废债而“骗取贷款”的,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在民事纠纷中,逃废债被法院判决执行后仍不执行判决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组织有规模地进行“反催收”,对金融稳定造成影响,也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等涉及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
“可通过信息公开提升当‘老赖’的成本。如将借款人的违约情况共享给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降低持牌金融机构将违约借款人信息接入各类社会信用征信系统的门槛和成本。”北京格丰事务所合伙人郭玉涛律师表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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