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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枪杀情敌被判死缓 违规保外就医"纸面服刑"(2)

2020-10-14 15:16新京报浏览:

  因为庄在锡林浩特市的生活圈子混乱,武悦栋把他带到了二连浩特的公司。对外尊称庄永华为副总,实际上他没有实权,也不领工资,只是偶尔给公司打欠条领一些零用钱。“就是在公司‘混’。”武悦栋说。 
  在他印象中,只过了一两年,庄永华就因为生活作风问题招惹了当地有势力的人。2004年5月,武悦栋把他调回锡林浩特,辅助弟弟武悦良工作。 
  但武悦栋没想到,回到锡林浩特的庄永华看上了弟弟的女秘书。为了讨女秘书的欢心,庄还曾动用公司的十万元帮她装修房子。武悦良也喜欢这个女秘书,“庄永华可能因此起了杀心。”武悦栋猜测。 
  2004年9月25日晚上七点多,武悦良被庄永华叫出去之后失踪了。武悦栋说,那几天,家人把全市能找的地方都找了一遍,庄永华也忙前忙后,开车帮着找人,还陪他到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报警。直到武悦良失踪的第十天,他的尸体和车辆才在南郊被人发现。 
  判处死刑 
  警方很快发现了突破点:打死武悦良的小口径枪是庄永华的,“好多人都见过那把枪,他平时就放在车里,去草原打猎物。”武悦栋说。武悦良的最后两个电话也是打给庄的。2005年1月26日,庄永华被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过审讯,他供述了杀人的经过。 
  2006年3月13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记录了案件的细节:庄永华以找到“异能大师”为由,把武悦良骗出来,开车带他到207国道向东一公里处一个石头山上。之后二人因争夺女秘书起了争执,庄拿出手提袋里的小口径枪向武开枪,随后把汽车推到坑里,看见车冒起白烟,逃离现场。 
  破案之后,丑闻在当地传得人尽皆知。当时,庄永华的妻子张玉枝已经任职市委副书记。一位熟悉张玉枝的人说,她很快就辞去了职务,离开了锡林浩特。武悦栋记得,张玉枝曾找过他,“她说老庄罪有应得,就等法院判决,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 
  今年9月底,张玉枝告诉新京报记者,当年庄永华犯下的事情对她伤害很大,至今说起来仍觉得不舒服。“这些年,对他的事,我不管也不过问。” 
  2005年8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庄永华因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庄永华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1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重新审理。 
  2006年2月27日,案件在锡盟中院开庭重审。“庄永华当庭不认罪,”参与旁听的武悦栋回忆,庄永华当庭辩称没有证据证明是他用枪打了武悦良,之前的有罪供述是遭到了刑讯逼供,不存在故意杀人的事实,应该将他无罪释放。 
  但中院并未采纳庄永华的辩护意见。2006年3月13日,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庄永华使用残忍手段致使武悦良死亡,性质非常恶劣,再次决定对庄永华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庄永华再次上诉。2006年11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撤销原判量刑部分,改判庄永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7年1月6日,庄永华进入呼和浩特第一监狱服刑。 
  三次减刑 
  庄永华入狱后很快获得了减刑。三年间,他被执行三次减刑。 
  第一次减刑是2009年4月,庄永华服刑的第二年。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6月公布的刑罚变更裁定书显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其死缓减为有期徒刑18年,刑期自2008年12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由终身改为6年。 
  “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之前,我国《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西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教授舒洪水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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