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领域反腐持续发力:广告代理权、养生节目藏玄机(2)
2020-09-18 09:59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次
那么,剧本修改费究竟是劳务所得,还是受贿名目?此案二审时,这成为庭上焦点之一。
杨某证实,李潮洋确实对剧本提出了修改意见,还挂了《三国》的制片人,但他是受安徽台指派参与合作投资事宜,是履行职务行为,且合作协议中并无给他报酬方面的约定。
李潮洋自己也承认,安徽台参与电视剧合拍投资一般在300至500万元之间,而《三国》少有地投了2000万元。由于安徽台的参与,还为对方吸引了其他投资,发行时也更有说服力。对于另一部电视剧,他更是直言,“比较‘狗血’,一线电视台一般都不会购买”,但在他的运作下,安徽台还是参与投资了500万元,为发行提供了一定便利。
另有当事人表示,“剧本修改费”不过是送钱的名义。一是感谢李潮洋合作中的帮助,安徽台是比较有影响的地方大台,其投资有较大市场影响力,会给发行带来便利,也希望建立长期合作拍摄关系;二是想通过合作让安徽台能买这部电视剧。
广告代理权、养生节目中暗藏玄机
对于广电系统来说,广告时段、频道、频率具有排他性,属于注意力经济下的稀缺资源。掌控广告播放权力,也容易滋生腐败。
杨清仿是党的十九大后广东首个被通报“双开”的厅级干部。2006年至2011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复兴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东莞广播电视台广告经营代理权、投放广告业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24万元、港币414万元。
在任东莞台副台长期间,杨清仿分管广告经营业务,是广告商眼里的“财神爷”。刘某的广州复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代理了一家门诊部,在杨清仿的支持下,得以在东莞台《健康有约》等节目中投放医疗类广告。杨清仿明知其存在热线电话弄虚作假的行为,却“睁只眼闭只眼”、不加制止。
刘某投桃报李,每逢中秋、春节均会送给杨清仿好处费,前后共计人民币130万元、港币308万元。他还通过代杨清仿出资45万元入股某投资公司的方式,赠送杨清仿股份。
不仅如此,杨清仿还慷公家之慨,在投放广告业务及申请赠播、返点优惠政策过程中提供支持帮助,可谓“将权力用到了极致”。今年7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杨清仿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追缴杨清仿与他人共同受贿所得人民币362万元及孳息,上缴国库。追缴杨清仿单独受贿所得人民币1324万元,港币414万元,某连锁公司20%的股份及孳息,上缴国库。
权力集中、资源渠道集中,加之广电集团旗下半商业半行政化的部门、公司越来越多,以权谋私的贪腐行为屡禁不止。曾有业内人士反思,“应采取招投标形式,避免某些人说了算。”遗憾的是,有些招投标流于形式,反倒成了贪腐行为的遮羞布。
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时任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总经理杨茂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共计26万元。其中,不乏招投标过程中的“意思一下”。胆子越来越大,杨茂甲甚至主动开口索贿。
驰扬广告公司法人周某回忆,杨茂甲曾叫她准备8万元,她就到银行当面取现金交给他。这么做,是希望得到其主管的市场营销部支持,对节目进行改版,提高收视率,另外也担心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会被找麻烦。这已经是她第五次送钱给杨茂甲。此前一次送出1万元,希望为该公司被停播的养生节目尽早恢复。
高管敛财的默契
2019年12月18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原武汉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李景成、原武汉广播电视台规划发展部(产业办)副主任武建刚犯贪污罪,各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金20万元,相关赃款发还武汉广播电视台。
二人双双落马,主要与套取经费有关。武汉市广播电视局曾成立卫星节目落地管理办公室(简称落地办),负责全国各地卫星频道在武汉入网、落地的收费及服务工作。按照卫星落地收入分配及管理政策,每年落地收入会返还一定比例作为落地办经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