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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反腐风暴吹向医疗领域(2)

2020-08-04 09:27法治日报浏览: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反腐败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彭新林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原则,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直接损害群众利益,导致医患关系紧张,成为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突出社会矛盾之一。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加强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治理已刻不容缓。
  彭新林说,随着医疗卫生领域正风反腐的强度和力度明显加大,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医疗领域腐败案件,彰显对医疗领域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称,受体制机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医疗领域本身易发多发腐败,更是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重点腐败领域,不仅会损害医院和医生的形象,与此同时也会破坏医疗资源的配置,最终会损害医院和老百姓的利益。
  在庄德水看来,各级纪委监委通报审查调查这么多医疗领域领导干部,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根深蒂固,治理起来难度比较大;二是治理医疗领域的腐败问题必须出新招,不能沿用传统的治理思维和方式。
  “医疗领域风清气正是应有之义。”庄德水说。
  监察全覆盖零容忍 层层压实监督责任
  1月10日,2020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召开,提出今年要在“树立风清气正的行业作风上狠下功夫”。
  在彭新林看来,今年医疗领域多名领导干部被查,可以追溯至此次会议,特别是在会议上发布的“医政医管局2020年工作要点”,明确要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修订行业“九不准”规定,制定处理办法等配套制度,出台卫生健康行业人员对外交往行为规范,开展行风问题专项整治等。
  今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等九部门对外发布《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以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工作的有关部署坚决落实到位,坚定不移地将“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治理要求落到实处,通过清晰的制度设计,为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划清行为红线,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新风正气。
  《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还提出,各级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医院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承担行风问题查处和领导干部责任追究职责。
  据彭新林研究,长期以来,医疗卫生单位有其特殊性,无论业务、财务还是人事,其独立性都较强,难以对其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因此,充分履行党领导下的纠风工作职责,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有助于对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实行“刮骨疗毒”,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彭新林还专门提醒说,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前,纪委专司党内监督,对于非党员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不能直接行使监督职责,属于党内监督不及的地方;而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主要限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如公立医院)的公职人员,则无能为力。
  “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党员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实际上是游离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之外的,未能实现监察全覆盖。改革之后,对于以往不适用党内监督的公职人员以及非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均可实施监察,才在完整意义上实现了监察全覆盖。”彭新林说。
  在庄德水看来,医疗领域反腐败是今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今年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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