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得他人网络支付信息侵财应属诈骗行为(2) 2020-07-24 10:53正义网浏览:次 综上,王某等人虚构“零支付完成刷单”等事实,骗取被害人通过支付行为交出了其对网上财产性利益的占有权限,利用套取的权限转移账户中的余额,完成整个诈骗过程。王某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作者单位: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共2页: 上一页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