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钱当“生活补贴” 疫情防控检查组被红包击倒(2)
2020-07-06 19:17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次
3天查清违纪事实
纸终究包不住火。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通知》,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郭龙虎等人收受红包后不到20天,临汾市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了这个问题线索,当天就实行提级办理,组织精干力量成立核查组。3月6日,涉案的15人被立案审查调查。
对于郭龙虎、于海泉等人口口声声所谓的“补贴”,办案人员一针见血地指出:“这种行为本质上是权钱交易,严重违背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损害了营商环境,败坏了党风政风。如果任其发展,势必会破坏一方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
该案发生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特殊时期,临汾市纪委监委迅速启动疫情防控问题线索“快查快处”工作机制,仅用3天时间便查清了全部违纪事实,对涉案的15人作出了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所得被予以收缴。
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临汾市纪委监委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引导涉案人员认识错误、积极改正。“组织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坚守底线。”于海泉忏悔。
618人上缴红包礼金
“一是对一线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做得还不到位;二是廉政教育压力传导不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三是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三基建设’关注不够……”蒲县县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李有红,在剖析该案发生原因时表示。因对该案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他被诫勉谈话。
不止李有红,记者拿到的一份处理结果显示,除15名收受红包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政务记过等相应处分外,该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国平,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田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杨花平、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皇青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分别被诫勉谈话。
对此,临汾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案暴露出一些基层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虚化空转;同时,相关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作用发挥不足。“必须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在处理涉案人员、问责相关领导干部后,一场为期3个月的“惩前毖后、创优环境”教育活动在临汾市应急管理系统展开,各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督促约束公职人员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活动期间,该市应急管理系统集中开展收受红包自查自纠,全系统有618人主动上缴红包礼金,总计44.4万元。
“我们将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此次通报为警示,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山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薛鹏)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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