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送养VS非法拐卖:界限在哪里(4)
赵军
杨晓林
盛敏
门诊问题:
网络送养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判断送养行为是否合法?如何限缩非法送养的市场空间、保护儿童权益?
门诊专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犯罪学研究所所长 赵军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杨晓林
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 盛敏
专家观点:
◇由于缺少必要的审查,亲生父母私自送养子女可能涉嫌遗弃罪,具有非法获利目的则涉嫌拐卖儿童罪;收养人可能上当受骗;被收养儿童的权利难有保障,有些可能面临被性侵、虐待等风险。
◇送养行为是否合法,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的目的。应通过审查将子女“送”人的背景和原因、有无收取钱财及收取钱财的多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及有无抚养能力等事实进行综合判断。
◇建议调整现行收养制度,疏通合法收养渠道,重点打击偷盗、抢夺儿童等社会影响恶劣的拐卖儿童行为;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强化国家对收养关系成立后的监管。
通过专门注册的“湖南S男宝宝”账号,男子王高(化名)与福建省莆田市的肖某夫妇在网上取得联系,一番“商谈”后,王高将自己刚出生1个多月的男婴“送”给肖某夫妇,收取了6万元“补偿”费。2019年 3月,王高因涉嫌拐卖儿童被警方抓获。
这起“送养”争议在2019年底尘埃落定。最终,莆田市荔城区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王高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00元。
类似王高案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以“送养”为关键词在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截至4月29日,相关刑事裁判文书有696篇,其中不乏以网络送养为名的拐卖儿童案件,当事人多是以“营养费”“医疗费”为名收取钱财,有些甚至还签订了书面的送养合同。
“相比传统的拐卖儿童案件,亲生父母私下将孩子‘送’出的行为更加复杂,要准确把握送养与拐卖的界限,避免重罪化倾向。”近日,受访专家指出,在强调技术防控和刑事制裁的同时,还要畅通合法收养渠道,并建立起相应的配套制度,才能真正限缩网上的儿童拐卖市场。
“送养”次子,年轻父母因拐卖儿童获刑
2016年底,95后男子杨征(化名)与女友范明明(化名)相爱,两人决定步入婚姻殿堂。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两人举行结婚仪式后开始同居生活。在共同生活的三年中,范明明先后生育了两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