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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查获问题口罩近九千万只 保持打击假劣防护用品高压态势(2)

2020-05-08 15:55法制日报浏览: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建议,市场监管应联合公安等部门,加强抽查、打击力度;同时各类贴吧、论坛、社交平台、电商平台都应加强对内容和平台商户的管理与督查,发现存在制假售假、诈骗等行为,立即对其产品下架、账户封号,及时报警。
  防疫产品打假面临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让防护口罩成为抢手货,在国内N95等防护口罩紧缺的情况下,微信朋友圈也“顺势”成了销售境外假冒伪劣防护口罩的重要渠道。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对外公布的一批“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中,就有很多通过网络渠道销售假冒伪劣口罩的案件,有的涉案金额甚至高达近千万元。这也使得打击侵权假冒伪劣防疫产品执法面临诸多挑战。
  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介绍,从当前形势看,随着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侵权假冒行为呈现线上线下结合趋势,违法行为组织化、区域分布碎片化的特点明显,手法不断翻新,现行执法措施和手段还难以完全满足执法需要。从执法能力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涉及300多部法律法规,执法任务繁重,知识产权执法的专业性强,案件查处难度大,许多执法人员还是新兵,需要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技能。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生产或销售假冒伪劣口罩产品,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属于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近日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指出,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新冠病毒的假药、劣药,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记者 万静)(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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