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PC版

防疫用品紧缺不法分子趁机抬价 将依法定罪从重处罚(2)

2020-02-05 14:48法制日报浏览: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维持蔬菜价格稳定
  除了口罩等防疫用品外,蔬菜等生活用品价格也在不少地方出现了上涨的情况。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一些商家借机抬高价格。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附近的李沅(化名)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小区里有家私人超市,菜价比较高,一棵白菜23元,两颗芹菜18元。
  “我问老板怎么卖这么贵,他说‘我们都是明码标价’,但其实就是他们自己定的价格。”李沅说。
  李沅认为,小超市想借机会多赚钱,会存在涨价的情况;大超市的定价基本比较正常,但排队的人有点多。
  北京市朝阳区的一位市民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春节期间,我一直在小区附近一家大型生鲜超市买菜,之前担心会涨价,但这家超市价格基本稳定。还出现了一些供应量大、价格又比平时便宜的特价菜。”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此前在网上有消费者投诉称某连锁超市价格偏高,比如白萝卜7元一斤,油麦菜8元一斤,黄瓜更是高达16元一斤。
  在这家连锁超市购买过商品的一名消费者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之前我在这家超市购买了大概一斤普通猪肉,花了60多元,三根白萝卜花了30多元。”
  随后,《法制日报》记者尝试拨通了当地政府服务热线,以消费者名义反映上述连锁超市多家分店价格偏高情况,工作人员称将转达当地有关部门核实查证。
  第二天上午,《法制日报》记者收到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此前这家超市的价格确实偏高,后来有消费者举报,我们查证以后立刻给超市下达了督办函,也发布了相关公告,并且承诺当日买的商品全部退回差价,您可以凭当时购买小票到这家超市前台退差价。”
  在抗击肺炎疫情期间,各地都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维持物价稳定。
  1月22日和1月26日,北京市场监管局接连发布两次价格提醒告诫书,提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加强价格管控,稳定价格水平,不得哄抬物价,超量囤积商品。
  1月26日,郑州大商超市和世纪华联超市菜品价格暴涨,一颗白菜卖出63元高价。1月27日,郑州市委宣传部通报称,郑州市场监管局介入调查,对大商超市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并作出50万元的行政处罚。
  1月2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巡查中发现,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家乐福徐汇店)在春节疫情期间销售的15个品种的蔬菜涉嫌违法哄抬物价。1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家乐福徐汇店)发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其销售的多种蔬菜涉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严打哄抬物价行为 密切关注群众呼声
  2月1日,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大背景下,某个时期出现口罩断货、蔬菜价格上涨等现象,可以理解。这是由于人们在一定程度上对疫情发展了解不足产生的恐慌心理所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说。
  杨建顺认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触犯了价格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他进一步解释称,根据价格法有关规定,应当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