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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两家因宅基地纠纷争讼25年 检法联手促成双方和解(2)

2020-01-07 11:22正义网浏览:

  鹤壁市中级法院撤销终审裁定,指令浚县法院受理。浚县法院受理后,因王成献已死亡,变更被告为王运喜、王运利。2010年4月20日,浚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被告王运喜、王运利兄弟二人拆除与王成新协议约定应拆除的房屋。
  检法合力化解25年讼争
  判决生效后,王运喜、王运利兄弟二人依旧无动于衷。2011年6月22日,经王成新向浚县法院申请,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随后,被执行人承诺在约定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的情况下,又以外出务工、拆除房屋工程量大为由,再次毁约拖延。案件一次又一次恢复执行程序,却一次又一次搁置。
  2018年5月5日,王成新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浚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过多方询问、实地调查,发现这起案件法律关系很清晰。检察官全面梳理案件脉络,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思想动机、利益诉求,把准法院未能顺利执行的主客观因素。
  2018年12月13日,浚县检察院向浚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指出“法不能向胡闹让步”,判决书不能继续当白条,公平正义不能继续迟到。
  同时,针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屋内物品繁多,尽速搬迁不易”的客观实际,和“不忍拆除父亲生前遗物”的“感情纠结”,以及“如强制拆除房屋,我们就没法在村里混了”的思想顾虑,建议再次尝试通过镇政府、村委会合法合理满足申请人的宅基地需求,由被执行人对申请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此外,该院与法院达成共识:在努力促成和解的前提下,如若申请人不予接受,坚决强制执行,维护司法尊严。
  2019年11月20日,在前期深入的调查和耐心细致的沟通之后,浚县检察院检察官梁宁,浚县法院执行法官桑文宇,屯子镇政府和大黄庄村支部、村民代表10多人与王成新、王运喜和王运利两家人坐在了一起,面对面“看病抓药”。依据案件事实,说明前因后果,厘清过错责任。
  梁宁耐心宣讲和解政策,阐述法律原则;讲伦理道德、社会评价,讲清缠讼带给当事人、家庭和子孙后代带来的沉重“感情债”,坚定了双方和解意愿。
  桑文宇则在表明执行决意的前提下,依据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和以往判例,明事理、讲情理、析法理、说利益,促使当事人权衡利益得失,寻找利益的交集和平衡点。
  隆冬时节,在检察官、法官等人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王运喜、王运利兄弟二人给付王成新补偿款4.5万元,王成新放弃了拆除被执行人房屋的要求。随着王运喜、王运利二人将补偿款交给王成新,历经25年的宅基地纠纷终于圆满地画上了句号。(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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