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机制护佑被性侵未成年被害人(3)
漫画《保护你》 作者 高岳
近年来,时有发生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一次次刺痛社会神经。如何预防和揭穿那些孩子身边的“大灰狼”,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在近日举行的全国未检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专题研修班上,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就此作了题为“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经验交流发言。截至目前,鄞州区检察院共对62名未成年被害人在一站式场所取证。
鄞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益军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自2018年4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以来,鄞州检察通过资源整合、制度完善、技术升级,不断推进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构筑一体化保护工作体系,争取将未成年人保护做到极致。
提供一站式司法服务
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鄞州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陈祺一直紧绷神经。她的手机和公安110指挥中心平台联网,只要辖区内发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第一时间就能收到相关信息。
之后,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就会立即赶到设在鄞州第二医院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联系医院指派医生为被害人检查身体、提取物证,公安民警在工作站对被害人制作笔录,检察官提前介入指导。
这个工作站面积约60平方米,拥有独立进出的电梯和大门,布置得温馨舒服,可以使到此的孩子尽量放松心情。整个房间被隔成前后两间,前一间为询问室,后面一间为身体检查室。询问室分设心理治疗区、谈话疏导区及案件询问区3个功能区块。询问区内特写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拾音器和交换机等设备,便于对询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能将询问过程刻录光盘后供后续办案单位调阅。
如此规范的流程,得益于鄞州区检察院于2017年在全国首创的“检警一体、检医合作”的一站式场所和办案模式。
鄞州区检察院分管第七检察部的专职委员陈静介绍,“在以往司法实践中,在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环节,受侵未成年人可能被反复询问,不得不多次说出被侵害的细节和过程,这对受侵孩子而言无疑是一种‘二次伤害’。而将询问场所设在医院,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真正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取证、检查一次性到位,既保护了他们的隐私,又让他们免受‘二次伤害’”。
为了使工作站发挥有效作用,鄞州区检察院出台了《关于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室使用细则》,细化完善一站式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和公安会签《关于派驻公安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官办公室的意见》《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询间规则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适时介入侦查机制、共商研判机制和询问被害人机制;和鄞州第二医院签订《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合作协议》,进一步完善救助费用减免、救助方式、救助范围、救助标准等各项制度。
此外,考虑到未成年被害人大多需要救助的现状,为弥补司法救助不足的情形,鄞州区检察院还牵头区爱心企业先后成立了“七色花”未成年人专项救助基金和总额为300万元的中哲集团“涉法未成年人救助基金”。
建立全国性侵数据库
一个幼儿园门卫趁暂管女孩之际猥亵的案件,让陈祺印象深刻。受此侵害,女孩变得沉默寡言、畏惧他人。
陈祺第一次在工作站见到她时,她躲在妈妈身后不肯出来。陈祺柔声相劝,拿出毛绒玩具递给女该,女孩才慢慢放下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