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久治不愈病灶在哪儿(3)
2019-10-15 19:24法制日报浏览:次
林仁聪总结道,超载背后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路政执法部门在调查、处置过程中缺乏强制手段。其实,行政执法在必要的时候应该有一定的强制手段,因为许多违法货主和司机往往会不配合执法,甚至抗拒检查、拒绝卸载。但目前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并没有给予路政执法部门这样的权力,这也是行政执法普遍面临的难题。而要解决这个难题,就需要警察参与,因此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出台了联合执法的文件,但治超是路政职责之内的工作,而不是交警的日常工作,交警也没有专职的治超人员,联合执法远不能满足日常治超的需要,没有形成有效覆盖。
二是检查超载不能全覆盖。公路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管理、养护的公路里程都很长,面对货车普遍超载的现状,目前的执法力量捉襟见肘,疲于应付。一旦出了问题,路政执法人员面临被追责的极大风险,而现实的困境又无法破解。
三是违法成本太低。由于过路费、油费和其他成本过高,货运司机普遍超载,并且选择夜间行驶,路政执法人员不可能全天候、全覆盖执法,货运司机逃避执法的概率比较大。违法的人多了,也给执法带来更大的难度。
四是处罚尺度不统一,立法仍待完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轴荷或者总质量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汽车渡船限定标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郑宁则认为,现行法律对于超载的处罚力度明显不足。在巨大利润的驱使下,很多货运司机铤而走险,超载成为普遍现象。
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统一执法提升水平
那么,对于超载问题应该如何根治?
在林仁聪看来,首先,要提高违法成本,比如达到一定的超载限度,应对违法司机终身禁驾,对违法运输企业直接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即使没有造成重大事故,也应参照治理醉驾一样,让责任人入刑。违法成本大了,执法成本才能降下来。其次,应该成立综合执法局,将多部门的行政执法统一起来,采取垂直管理的模式,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有利于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执法水平。
郑宁认为,一方面,应采取技术手段,严格执法,精准执法,不放过一起超载行为;另一方面,应修改相关立法,加大对超载的法律责任。此外,要加强对整个非法利益链条的治理,从源头解决超载问题,加大对相关主体的处罚力度,使违法成本大于收益。 (记者 韩丹东 实习生 林银婷)(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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