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同学志愿处罚过轻?专家:报志愿系统存漏洞(2)
2019-07-14 12:51中国之声浏览:次
最重的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获刑7个月,最轻的只能不了了之。此次篡改3名同学高考志愿的浙江台州学生陈某,被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10天。这一结果被很多网友质疑“过轻”,担心起不到惩罚当事人和警戒他人的目的。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篡改高考志愿的犯罪成本较低,相关法律的缺位或许也是近年来该类事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熊丙奇:“从现实情况来看,因为涉及者都是学生,有人担心,这个学生的前途也受到影响,因此,往往就是采用两个处理办法,一个就是如果篡改志愿产生了严重的伤害后果,那么就是要追究责任,追究刑责。但是往往这个事情出来之后,往往当地教育部门,还有大学采取补救措施,因此也没有产生所谓的具体伤害后果,因此,往往也就从轻处理了。所以说有些时候就是由于这种特殊的高考问题,因此往往就会在这些方面网开一面,反而就是助长了这种以高考为名的违规违法犯罪。”
屡屡发生的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也或多或少折射出当前高考志愿填报环节中存在的隐患,特别是防篡改方面存在风险与漏洞。在熊丙奇看来,避免学生“被志愿”,技术防范也应该增强。可借助人脸识别、指纹识别、信息绑定、密码问题保护等技术手段,增强志愿报考系统的严密性,为志愿的填报添加一道“技术防线”:
熊丙奇:“要加强志愿填报系统的稳定性,基本上要求学生不能简单的靠密码和帐户信息去登录,他必须有一个验证的过程,这个验证要求你本人手机验证,要验证码,加强他的安全防范。以前有的时候都有一个用户名和一个密码,有的学生就会猜出你的密码,那一定会出现这种安全的漏洞,那就导致了很容易被别人进行篡改。这就要求必须有安全意识,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不要交给别人来处理这个事情。”(记者 周文茹、赵珊珊)(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