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改同学志愿处罚过轻?专家:报志愿系统存漏洞(2)
篡改同学志愿处罚过轻?律师:不需单独立法 专家:报志愿系统存漏洞
俗话说“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提名”。对许多人来说,高考承载着他们的梦想,是改变命运的重要转折点。试考完了,填志愿当然也是一次重要的选择。不过就在近日,浙江、河南却接连发生了两起恶意填报、篡改他人志愿的事件,引发舆论关注。
让人心痛、甚至愤怒的是,这两起事件,都是同窗所为。一个是因琐事发生矛盾,河南中牟一考生恶意填报同学的志愿;一个是因为自己高考没考好,浙江台州一学生篡改了3名同学的志愿。那么,恶意填报或是篡改他人高考志愿,应该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相关处罚是否“过轻”?又该如何加强防范,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呢?
同班同学恶意填报、篡改他人志愿
河南高招志愿填报工作刚刚结束,但中牟县考生刘某今年高考志愿填的并不顺利。按照规定,河南考生填报志愿修改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但是7月1号当天,刘某准备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准备填报志愿时,发现自己的本科一批、二批志愿已被填报,并已被连续修改2次,无法再做修改。刘某立即向当地教育招生部门说明情况,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报警。
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系刘某同班同学乔某。因在校期间曾因琐事发生矛盾,乔某在看到刘某的高考填报志愿账号及密码后,进行恶意填报。目前,公安机关正在依法依规处理中。
无独有偶,浙江一名考生也遭遇了同样的事情。今年高考志愿填报日期截止前,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的考生张某等三人按照自己的高考成绩,分别填报了各自院校。几天后,查看自己的志愿时,却发现高考志愿被人篡改了,三人立马向警方报案。警方通过侦查发现,作案者是三人的好朋友陈某,他得知三位同学的成绩出色,担心被取笑就篡改志愿。目前浙江省考试院已恢复三人志愿,陈某被行政拘留10天。
接连发生的两起高考志愿篡改事件,均由同窗所为。相关部门再度提醒,考生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登录密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新闻发言人陈大琪:
陈大琪:“每次填报、修改或浏览完志愿后,务必点击‘退出’并关闭所有填报志愿期间打开的浏览器窗口,以免他人进行不利于考生本人的修改和信息收集。”
其实,类似篡改考生高考志愿的事情,早已不是第一次被曝光了。近年来,多地都发生了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事件,其中既有个别教师为谋利益,篡改考生志愿;也有同窗好友出于个人目的,篡改同学志愿;还有社会人员利用黑客技术,破解志愿填报系统修改考生志愿。
专家:报志愿系统存漏洞
2011年,安徽省37名高考生志愿被篡改;2012年,河南周口14名学生志愿被改,第一志愿均变成山东某职业学院;2014年,江西3名考生志愿被老师篡改……其中,受到广泛关注的要数2016年山东连续发生的两起篡改高考志愿事件。其中的一起案例,作案者因篡改了四位同学的高考志愿,还被当地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刑7个月。篡改他人高考志愿是否构成犯罪?可能涉及什么罪名?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没有就单独的一个篡改高考志愿行为来做规定,而是说它是通过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这种行为来实施这样一个犯罪,如果说是符合犯罪构成的话,要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来追究责任了。篡改高考志愿这种事,它并不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事情,它挺极端,很少的一种个例。对于这种个例的话,一般不需要通过单独的立法来进行规制,都是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里面的内容对它来进行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