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毒4公斤被取保候审 江苏镇江:自行补充侦攻破谎言(2)
2019-07-10 14:17正义网浏览:次
为彻底查清案件事实,镇江市检察院指派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金庆华(时任镇江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和员额检察官蒋安凌、检察官助理阚孝欣等人组成办案组,开展自行补充侦查。
全面梳理案情后,专案组首先对苗某某进行了重点突破。经深入讯问,苗某某最终回忆起其和张某、范小琴联系“拿货”(意指冰毒)的具体细节:2017年1月25日凌晨,其在范小琴住处楼下从张某手中购得240克冰毒;2017年1月26日晚,其又通过电话找张某“拿货”,张某不在家,遂告知其找范小琴,后其根据范小琴电话提示,将范小琴放在住处楼下一垃圾箱旁纸盒子里的240克冰毒取走。与此同时,经调取苗某某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专案组发现2017年1月至2月间,苗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共向张某转账12万余元,向范小琴转账8万余元,其中1月26日向范小琴转账1.2万元。苗某某明确表示其与张某并无高利贷往来,上述款项均是其向张某、范小琴购买毒品的毒资。此外,苗某某还供述了范小琴当时和其联系时所使用的另一专门号码。
得到上述重要线索后,专案组一方面派员赶赴苗某某供述的交易地点——范小琴住宅小区,对范小琴与苗某某交易的现场方位及垃圾箱位置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另一方面先后4次派员前往镇江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支队对张某、范小琴、李某某、苗某某等人的通话录音进行复听。随着对上千条监控语音重新甄别的深入并结合其他在案证据,张某、范小琴向李某某购买冰毒后贩卖给苗某某的案情进一步浮出水面,而范小琴在此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也更加明晰。
原来,早在2017年1月中旬,范小琴就知道张某即将前往广东向李某某购买毒品。1月22日,范小琴在向他人借得14万元后,从储蓄卡上取出17.65万元交给张某,当晚范小琴、张某驾车从镇江出发前往广东陆丰甲子镇找李某某。次日,张某将20余万现金交给李某某,李某某将藏有毒品的椰汁箱放在汽车后备箱里,随后张某、范小琴便驾车返回镇江。1月25日凌晨3时许,张某回到镇江后便电话告知苗某某“取货”并向苗某某催要欠款,苗某某在范小琴住处楼下拿到了240克冰毒。1月26日晚,苗某某又通过电话找张某“拿货”,张某电话告知苗某某找范小琴,然后范小琴根据张某安排将240克冰毒放在一个纸盒子里丢到其住处楼下一垃圾箱旁,并联系苗某某将“货”取走。此后,范小琴还曾多次向苗某某催要毒资。
悔不当初的她,吞下贩毒的苦果
至此,范小琴的涉案事实终于水落石出。镇江市检察院于2018年4月28日对范小琴决定逮捕,并于2018年5月8日对全案提起公诉。针对范小琴依然执迷不悔、心存侥幸、拒不认罪的情况,专案组又结合刚刚实施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多次做范小琴的思想工作,督促其认罪,为自己争取从宽的机会。开庭前一天,经多次思想、政策教育,范小琴在过硬的案件事实、证据面前终于痛哭流涕、低头认罪。
2019年1月10日,镇江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庭审全程,范小琴对镇江市检察院指控的事实均无异议,拟作无罪辩护的辩护人也对镇江市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取得的上述证据予以认可,对范小琴改作罪轻辩护。近日,法院依法判处范小琴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李某某、张某、苗某某等其他六名被告人分别作出死刑至有期徒刑九年不等的判决。
案件办理至此告一段落,但办案检察官们的思考仍未结束。就此案及其他毒品类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镇江市检察院联合侦查机关召开了研讨会,并指派承办过多起毒品案件的资深员额检察官与全市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受到侦查机关及广大侦查人员的好评。
(文中范小琴系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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