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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构建三级监察网 让"微权力"不再任性(2)

2019-06-26 13:00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

  “你当了多年的村民小组组长,想尽自己所能为乡亲们提供帮助,这种心情我们都能理解,但决不能以损害村级利益为代价来达成目的。村组的事再小也有制度管着,违纪行为再细微也都还有我们纪检监察信息员监督着,这种侥幸心理千万要不得。”陈书林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让刘组长低下了头。
  事后,刘组长因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五千元款项也被追回。
  “村级纪检监察信息员就是村组干部身边的廉政哨兵,有了他们的火眼金睛,群众身边的‘微权力’不再‘任性’,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松滋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群众利益无小事”——当好基层群众的“贴心人”
  “真是一场误会,原以为是公路质量的问题,没想到是我弄错了,还要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问题……”5月9日,来凤县三胡乡金桥村15组村民滕某再次来到村纪检委员接待室,向村纪检委员杨胜钦表示感谢。
  4月中旬,滕某来到村委会纪检委员接待室,向杨胜钦反映家门前公路硬化质量“不过关”,导致雨水倒流入自家院坝的问题,杨胜钦迅速联系工程监理,重新复勘工程质量,经查虽无工程质量问题,但杨胜钦还是配合村支两委与公路施工方一起解决了滕某反映的问题,这是该县村纪检委员接待室接待群众反映问题的一个缩影。
  “群众有问题都可以直接到这儿来,开展工作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杨胜钦表示。自村纪检委员接待室设立至今,杨胜钦的工作手册上已经记录了15件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协调解决了13件。
  如今,在来凤县各个村级纪检委员接待室里,村纪检委员都能积极接待群众上门反映问题,对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反映的问题形成记录,及时向村党支部、乡镇纪委汇报,协助沟通解决。
  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各村(居)纪检监察信息员协助村“两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开展党务村务、财务管理等事项的日常监督,及时收集上报群众反映意见和违纪违法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好纪检监察职责。
  今年4月初,大冶市茗山乡西洪村村民黄大爷来到乡纪委,反映西洪村陷田黄湾近三年的退耕还林资金都未发放给村民。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项资金应该在当年就发到农户手中。为何积压三年迟迟未发?
  带着疑惑,乡纪委同志来到西洪村展开调查。发现在西洪村村委会退耕还林资金发放账本上,退耕还林资金早已分六笔转发至该村六位村民代表的银行账户里了。
  “这三年的退耕还林资金确实发到了我们手中,为这事儿也开了村民代表会,退耕还林款一直放在我们存折中,一分没动,只是没有人牵头组织发放给村民。”走访其中一名村民代表时,他的回答解开了疑惑。
  后续的调查也证实了村民代表的话,钱确实发到了他们手里,也没有人挪用。但是由于他们长期在外工作,又认为发放到每位村民手里的资金数额小,分发太麻烦,所以本应退还农户的资金就一直“躺着睡大觉”。
  在了解情况后,乡纪委与西洪村村委会、陷田黄湾理事会干部进行了谈话,并在全乡干部大会上开展警示教育。
  “惠农政策资金不能只是村委会申报、相关部门下发资金就结束了,村委会和理事会有责任跟踪资金发放情况,不能让惠农政策梗阻。群众利益无小事,不能觉得事情小、问题琐碎就搁置不管,日子一久,就会积累矛盾,失去群众的信任。”
  4月25日,在乡纪委监督下,西洪村村委会和陷田黄湾理事会将积压三年的退耕还林资金发放给农户,该湾理事会会长对退耕还林的来龙去脉做出解释,并为自己履职不力向群众道歉。
  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基层群众关心什么,纪检干部就盯住什么,让群众能够实实在在地享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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