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调查:内蒙准格尔旗土地收益补偿整改如何(3)
2019-06-24 16:01人民日报浏览:次
今年1月21日,本报读者来信版推出调查报道《土地补偿费,一笔糊涂账》,反映内蒙古鄂尔多斯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大塔村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土地数据造假、村民土地收益补偿不公正等问题。报道刊发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三级党委、政府表示接受监督、抓紧整改。半年时间过去了,整改进展如何?村民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公正有效的维护?6月17日、18日,本报记者再次赴准格尔旗进行了跟踪调查。
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尽可能满足村民诉求
此前报道指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在大塔村开采煤矿,根据相关协议,需要依据占用土地的面积大小,给予村民土地收益补偿费。可是前些年,大塔村村委会公示的土地数据严重失实,导致土地收益补偿费成了“一笔糊涂账”。
报道刊发后,准格尔旗随即组建工作组,进驻大塔村,开展土地确权等工作。“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就是土地确权,只有把各家各户的承包土地捋顺了、弄清了,才能确保土地收益补偿发放的公正合理。”准格尔旗农牧业局确权办主任刘秀娟说。
据刘秀娟介绍,通过前期外业测量、走访核对、矛盾调解、数据公示等工作,3月20日,大塔村土地确权工作完成。随后,大塔村村委会与村民逐一签订《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和《草原承包合同》,明确了各家各户的土地数据和土地位置信息。截至目前,大塔村实有307户,其中,290户已签订合同,17户尚未签字。
对于土地确权,村民们都给予了证实,但仍有一些人提出质疑:“土地总面积差不多,具体的地块分类却有偏差,明明是耕地,标注的却是荒山。”“我家以前明明有很多耕地,另一家几乎没有,现在算出来的结果是我家的耕地很少,另一家反而比我家多得多。”
对此,刘秀娟表示:“土地确权是经过五六轮公示的。”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人大主席杨国君说:“村民关于土地的争议可以理解。我们参考的数据是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这是法定数据。同时我们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收益补偿核算时,已在耕地、坡比等方面的实际基数上增幅一定比例,尽可能满足村民诉求。”
收益补偿正在核算发放
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矿区协调发展中心、薛家湾镇、大塔村村委会正在联动开展土地收益补偿的核查发放工作。
记者了解到, 2013年准格尔旗政府42号文件,即《准格尔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法》规定,已形成采空区、火区或按照开采规划两年内将成为沉陷区的各类土地,一次性补偿8年。8年期满后不论开采期限长短再续补8年,两次补偿后未达到永久征收标准的一次性按永久征收标准补齐,同时增加永久征收总金额1‰的利息。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镇长郭睿说:“此次整改中,我们的办法是一次性算清,两个8年再加上后续,后续一般算是4年,一共是20年。”矿区协调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吴君科表示:“核算发放补偿的依据是最新土地确权数据,每家每户应拿多少钱,前期已拿多少钱,比对后多退少补。”
据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树林介绍,大塔村涉及土地收益补偿的共有202户,其中153户还需继续补款;前期超额领款需退还的有25户;16户尚未签订土地确权的承包合同,收益补偿工作无法开始;还有8户,过去领取的金额与此次核算金额基本相当。在还需补款的153户中,已签订补偿协议的有129户,还有24户因涉及人员被拘留、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等,尚未签订协议。“之所以是202户而不是307户,个别统计数据也不一样,是因为前些年公示、领款时,有些父子、兄弟姐妹是一个户头集中在一起的。为便于核算,作了延续。”李树林补充说。
在大塔村村委会,记者看到了《搬迁补偿决算协议》,大塔村村委会与村民签字确认补偿金额等,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矿区协调发展服务中心、薛家湾镇镇政府作为鉴证方,加盖公章。
土地确权工作完成,尽可能满足村民诉求
此前报道指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在大塔村开采煤矿,根据相关协议,需要依据占用土地的面积大小,给予村民土地收益补偿费。可是前些年,大塔村村委会公示的土地数据严重失实,导致土地收益补偿费成了“一笔糊涂账”。
报道刊发后,准格尔旗随即组建工作组,进驻大塔村,开展土地确权等工作。“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就是土地确权,只有把各家各户的承包土地捋顺了、弄清了,才能确保土地收益补偿发放的公正合理。”准格尔旗农牧业局确权办主任刘秀娟说。
据刘秀娟介绍,通过前期外业测量、走访核对、矛盾调解、数据公示等工作,3月20日,大塔村土地确权工作完成。随后,大塔村村委会与村民逐一签订《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和《草原承包合同》,明确了各家各户的土地数据和土地位置信息。截至目前,大塔村实有307户,其中,290户已签订合同,17户尚未签字。
对于土地确权,村民们都给予了证实,但仍有一些人提出质疑:“土地总面积差不多,具体的地块分类却有偏差,明明是耕地,标注的却是荒山。”“我家以前明明有很多耕地,另一家几乎没有,现在算出来的结果是我家的耕地很少,另一家反而比我家多得多。”
对此,刘秀娟表示:“土地确权是经过五六轮公示的。”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人大主席杨国君说:“村民关于土地的争议可以理解。我们参考的数据是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数据,这是法定数据。同时我们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收益补偿核算时,已在耕地、坡比等方面的实际基数上增幅一定比例,尽可能满足村民诉求。”
收益补偿正在核算发放
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矿区协调发展中心、薛家湾镇、大塔村村委会正在联动开展土地收益补偿的核查发放工作。
记者了解到, 2013年准格尔旗政府42号文件,即《准格尔旗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法》规定,已形成采空区、火区或按照开采规划两年内将成为沉陷区的各类土地,一次性补偿8年。8年期满后不论开采期限长短再续补8年,两次补偿后未达到永久征收标准的一次性按永久征收标准补齐,同时增加永久征收总金额1‰的利息。
准格尔旗薛家湾镇镇长郭睿说:“此次整改中,我们的办法是一次性算清,两个8年再加上后续,后续一般算是4年,一共是20年。”矿区协调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人吴君科表示:“核算发放补偿的依据是最新土地确权数据,每家每户应拿多少钱,前期已拿多少钱,比对后多退少补。”
据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树林介绍,大塔村涉及土地收益补偿的共有202户,其中153户还需继续补款;前期超额领款需退还的有25户;16户尚未签订土地确权的承包合同,收益补偿工作无法开始;还有8户,过去领取的金额与此次核算金额基本相当。在还需补款的153户中,已签订补偿协议的有129户,还有24户因涉及人员被拘留、家庭内部矛盾纠纷等,尚未签订协议。“之所以是202户而不是307户,个别统计数据也不一样,是因为前些年公示、领款时,有些父子、兄弟姐妹是一个户头集中在一起的。为便于核算,作了延续。”李树林补充说。
在大塔村村委会,记者看到了《搬迁补偿决算协议》,大塔村村委会与村民签字确认补偿金额等,准格尔旗国土资源局、矿区协调发展服务中心、薛家湾镇镇政府作为鉴证方,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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