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施条例对违法建设“零容忍”(2)
2019-06-23 14:00法制日报浏览:次
常住北京的或是来京的游客,无不赞叹首都城市面貌变化之大。偶尔,一些违法建设杂然其间,看起来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来自权威部门的报告证实:近年来,北京市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的违法建设屡有发生。
北京市委、市政府注意到后,提出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实现动态“零增长”。今年修订通过并于4月28日生效实施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便体现了对违法建设的全面打击。
《条例》不仅建立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常态化城乡规划体检评估机制等制度,从城市规划实施阶段进行制度化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建设的出现;同时还为查处并处罚违法建设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撑。例如,对违建不得供水电气热通讯等服务、强制拆除费用将由当事人承担、拒不拆违可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等。而为了保障执法机关在查处和处罚违建时的执法透明度,还要求拆除违法建设全程进行音像记录。
大事请示制度化 规划体检常态化
“修订城乡规划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制度性保障,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说道。
据了解,新版城市总规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条例》作为北京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应当充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精神和新版城市总规,为“一张蓝图干到底”提供制度性保障。为此,《条例》主要建立了以下三个制度从城市规划设计的角度为新版城市总规实施提供制度性保障。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条例》规定,本市城乡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乡、镇域规划,村庄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实施遇有重大事项,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此外,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副中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由市政府组织编制,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是建立常态化城乡规划体检评估机制。为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条例》提出,本市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城乡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参照体检评估结果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进行修正。具体来说,应每年对城市总规实施情况进行体检,每五年进行全面评估,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形成体检、评估报告,并将体检、评估报告及征求意见情况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
三是《条例》提出要推行责任规划师制度,指导规划实施,推进公众参与。为落实该制度,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随后发布了《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责任规划师的定位和工作目标、主要职责、权利和义务、保障机制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长效机制,力求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和精细化治理能力。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副巡视员陶志红委员介绍,“责任规划师要长期扎根基层,组织公众参与。通过各种形式向居民宣传规划政策,解读规划成果,了解居民需求,掌握社情民意,搜集问题和意见建议,并用专业的语言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协助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公众意见征集,并就规划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水电气热全切断 强拆费用自承担
“我们提醒提示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搭建行为,主动拆除已有的违法建设,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表示,市城管执法局正在抓紧研究拆除新生违建等条款的实施意见,将强化多部门联动,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来自权威部门的报告证实:近年来,北京市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的违法建设屡有发生。
北京市委、市政府注意到后,提出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实现动态“零增长”。今年修订通过并于4月28日生效实施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便体现了对违法建设的全面打击。
《条例》不仅建立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常态化城乡规划体检评估机制等制度,从城市规划实施阶段进行制度化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建设的出现;同时还为查处并处罚违法建设提供了法律制度支撑。例如,对违建不得供水电气热通讯等服务、强制拆除费用将由当事人承担、拒不拆违可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等。而为了保障执法机关在查处和处罚违建时的执法透明度,还要求拆除违法建设全程进行音像记录。
大事请示制度化 规划体检常态化
“修订城乡规划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项重要制度性保障,对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新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落实,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说道。
据了解,新版城市总规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条例》作为北京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应当充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精神和新版城市总规,为“一张蓝图干到底”提供制度性保障。为此,《条例》主要建立了以下三个制度从城市规划设计的角度为新版城市总规实施提供制度性保障。
一是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条例》规定,本市城乡规划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乡、镇域规划,村庄规划,特定地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实施遇有重大事项,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审议,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此外,首都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副中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由市政府组织编制,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经批准后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是建立常态化城乡规划体检评估机制。为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条例》提出,本市应当建立常态化的城乡规划体检评估机制,参照体检评估结果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进行修正。具体来说,应每年对城市总规实施情况进行体检,每五年进行全面评估,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形成体检、评估报告,并将体检、评估报告及征求意见情况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
三是《条例》提出要推行责任规划师制度,指导规划实施,推进公众参与。为落实该制度,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随后发布了《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责任规划师的定位和工作目标、主要职责、权利和义务、保障机制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长效机制,力求提升城市规划设计水平和精细化治理能力。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副巡视员陶志红委员介绍,“责任规划师要长期扎根基层,组织公众参与。通过各种形式向居民宣传规划政策,解读规划成果,了解居民需求,掌握社情民意,搜集问题和意见建议,并用专业的语言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协助各级政府组织开展公众意见征集,并就规划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水电气热全切断 强拆费用自承担
“我们提醒提示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搭建行为,主动拆除已有的违法建设,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温天武表示,市城管执法局正在抓紧研究拆除新生违建等条款的实施意见,将强化多部门联动,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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