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餐安全问题频现 专家:应建立家委会参与决策监督机制(3)
2019-03-11 09:27法制日报浏览:次
“所谓的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只能对学校在选择供餐企业时起到约束作用,这本身就表明了校方在选择供餐企业时具有不受监督的权力。”熊丙奇说。
同时,也有民众质疑,校长陪餐制是否会成为花架子而无法落到实处?
储朝晖的看法是,“陪餐制”在多数地方只是一种形式。由于无法判定“陪餐人”与“配餐人”之间是否具有利益相关性,因此无法根本解决目前中小学午餐中出现的问题,“不仅是午餐,而且整个学校的管理体制,家校合作也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关系。目前,在中国教育管理体系中,无法建立真正正规的家长委员会,因此在配餐方面很难发挥正常的作用”。
“校长陪餐制度在各地都有实施,并没有杜绝以次充好等问题。这是由于学校校长代表的是校方(行政方),在行政主导之下,家长并没有进行参与和监督。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每个学校应当建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决策与监督的机制,让家长参与招标供餐的全过程,减少问题发生。”熊丙奇建议。
“校园餐的日常监管呈现多头管理态势,需要形成系统常规有效的管理体制。学校自主经营食堂缺乏监管考核评价标准,社会餐饮企业准入校园餐的资质、考核、评价、退出等机制不规范。”陈伟力说。
此外,也有不少业内人士建议,尽快为校园餐立法,对学生营养午餐标准、学校午餐供应与管理进行规范与约束,厘清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职责。(赵丽)(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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