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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餐安全问题频现 专家:应建立家委会参与决策监督机制(2)

2019-03-11 09:27法制日报浏览:

  “学校选择何种午餐方式,相关部门没有要求。”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目前学校供应学生午餐有三种模式:一是食堂委托经营,聘请专业的餐饮公司;二是学校经营,原料统一招标;三是午餐配送,“采用怎样的方式供应学生午餐,关键还是因地制宜。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卫生、安全是第一位的”。
  “目前,多数学校采用的‘企业集中配送’模式有很多中间环节,学生家长和学生个人无法直接对接供餐企业,对供餐商无法进行选择,加上有些学校订餐负责人唯利是图,在订餐环节不能确保公开透明,导致学校午餐出现诸多问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只要订餐的环节公开透明,无论采用何种供餐形式都是可行的。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出问题的原因并不是供餐形式,而是由于缺少家长监督,导致在订餐环节出现权钱交易和腐败。
  在采访中,也有业内人士直言,学生午餐安全问题,主要出现在食材质量、食品制作和存放等环节,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就可能导致食品安全隐患。各地食药监、卫生等市场监管和卫生部门,应从食品来源、制作和配送等环节实施常态化的监管,经得起全面追溯。
  在储朝晖看来,中小学校供餐企业良莠不齐、饭菜质量不高等问题是由于供餐环节不公开、不透明,学校订餐负责人与供餐企业背后存在利益往来,导致校餐供应商有机可乘,“教育主管部门和食药监等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着重监督供餐企业生产的源头和流通环节,使其按照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来生产校餐”。
  “学生餐一直出问题是由于订餐过程只有行政力量主导,没有其他社会力量监督,以及招标不透明导致的。”熊丙奇说,目前,各地营养餐或学校食堂的安全与质量问题,都指向家长参与决策与监督机制缺乏,所以应当建立家长参与监督机制,发挥家长参与监督的作用。
  考核评价缺乏标准
  多头管理渐成趋势
  近年来,校园餐领域已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注与资源倾斜。
  在乡镇村居,教育部于2011年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7年来已覆盖全国29个省份(京、津、鲁单独开展了学生供餐项目)1631个县,受益学生人数达3700万。在城市社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7年在北京市顺义区、辽宁省盘锦市、浙江省义乌市等8地12所中小学,开展“营养校园”试点项目。
  与此同时,各地也对学校午餐的管理进行了各种探索。
  2018年11月5日,安徽省教育厅提出,安徽将制定学校午餐管理办法,引入准入与退出机制。此外,安徽还将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陪餐制,及时公开就餐人数和带量食谱等相关信息,并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定期对饭菜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
  2019年2月21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新学期幼儿园、中小学、高校等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通知》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储朝晖对记者介绍,针对学生餐,监管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靠行政部门监管,另一种靠市场本身监管,“如果学校订餐人能够认真负责,让订餐环节公开透明,完全可以由市场竞争本身来监管,这也是最有力度、最可持续的监管”。
  “在对营养餐供给、选择的机构进行监督时,应当引入包括食品安全部门、行政部门、家长和社会力量的监督,媒体也要发挥监督政府部门的作用。”储朝晖说。
  不过,储朝晖也坦言,“引入与退出机制”产生的作用有限,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为了保证中小学生校餐吃得健康安全,学校应选择认真负责的订餐人,市场监管部门应定期对供餐企业的调查结果进行公示,让每一位学生和家长了解实际情况,时时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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