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只穿山甲沦为盘中餐!涉案21人曾丧心病狂对其注水(4)
2019-03-10 10:06扬子晚报网浏览:次
紫牛新闻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过去不少涉及穿山甲买卖的刑事案件中,罚金刑的金额最低只有两三千元,不少不法分子虽然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但都缓期执行。“收取资源破坏补偿费,大大增加了他们的违法成本,降低了他们以后再次从事此类违法行为的可能。”
据介绍,就在这两天,21位被告人已经交齐了88万的资源破坏补偿费。邹检察官告诉紫牛新闻记者:“这笔钱目前已经进入了金坛区财政,未来,我们将把这笔钱用于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一部分会捐给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一部分捐给穿山甲研究机构用于保护我们本土的穿山甲,还有一部分则是用于保护我们金坛茅山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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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勇做公益诉讼起诉人
“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力,目的就是要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职能,不断加强生态资源、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员额检察官邹慧娟表示,希望通过这起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警示和教育全社会共同努力,保护穿山甲,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采访中,紫牛新闻记者发现,公益诉讼改变了检察院以往的工作方式。过去,查办犯罪都是公安机关破案,然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是公益诉讼案件则需要检察院主动发现线索,有一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需要在公安部门仍在侦查时就提前介入。
据介绍,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公益诉讼在整个诉讼体系中是缺位的,侵犯公共利益的案件没有人起诉。近年来,随着公益诉讼制度建立,社会组织、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出现此类案件时,如果社会组织未能提起或者没有调查、取证能力,检察机关就当仁不让地成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公益诉讼对整个公共利益来说,这是在诉讼制度上的创新安排,消除公共利益保护的空白。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让我们一起拒绝食用野生保护动物!(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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