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奇莱案”水落石出:别歪曲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含义(2)
2019-02-23 12:15“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浏览:次
第三,在构建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上体现民主集中制。只有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力、运转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才有利于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作用。
在发扬司法民主方面,要确保机制有序衔接、意见充分释放、平台全程留痕。院长庭长要充分尊重审判组织的主体地位,即使不同意独任法官、合议庭的决定,也应当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发表意见。对于专业法官会议形成的倾向性意见,独任法官、合议庭可以独立决定是否采纳,复议后仍未采纳的,院长庭长可以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在正确实行集中方面,要确保院长庭长审判监督机制、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咨询机制、审判委员会科学决策机制相互呼应、形成合力,不制造任何缺乏监督的空白地带,也不给恣意妄为者留下任何可资利用的制度空间。独任法官、合议庭不采纳专业法官会议倾向性意见的,应当在办案系统中标注并说明理由,提请院长庭长监督。院长按照审判监督权限要求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应当无条件配合。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独任法官或合议庭哪怕不认同,也应当执行,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决定及其理由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公开,法律规定不公开的除外。
习近平总书记在1月15日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司法人员集中精力尽好责、办好案,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同时要抓紧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坚决防止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甚至执法犯法、司法腐败。这就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更加充分理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关系,强化提升广大法院干警的民主集中制意识和认识水平,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工作方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地见效。(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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