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春节档电影资源遭集体泄露 "剧透门"为何屡禁不止(2)
2019-02-15 14:08正义网浏览:次
泄露资源要承担法律责任
2月2日,国家版权局曾发布《2019年度第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要求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对本地区主要网络服务商发出版权预警提示,加大版权监测监管力度,从严从快查处未经授权通过信息网络非法传播版权保护预警重点作品的行为。《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等当时即将上映的8部贺岁片均包含其中。
然而,层层措施防范下,今年春节期间电影盗版的规模与质量却都不同以往,电影上映一天便齐齐泄露了高清版本,让线上的国产电影承受了惨重的损失,也让“内鬼”之说传得沸沸扬扬。
“如果盗版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则涉嫌构成犯罪。”受访专家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著作权,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217条中的“其他严重情节”:(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传播他人作品的数量合计在五百件(部)以上的;(三)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万次以上的;(四)以会员制方式传播他人作品,注册会员达到一千人以上的。
“泄露资源除了版权责任之外,还可能引起侵犯商业秘密方面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丛立先强调。
而对于网上叫卖电影资源的卖家,或携资源拜年的“热心网友”,受访专家均表示,这些行为可能会涉及承担法律责任,但由于行为的性质和行为的后果不同,具体承担的责任亦有所区别,因此需要就具体行为进行针对性分析。
平台不能简单适用“避风港原则”免责
春节档院线电影资源泄露至今,不少网络平台开展了一系列自查行动。根据微信官方“微信派”公众号消息,2月4日至2月11日,微信对公众平台上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版权保护预警重点作品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包括《流浪地球》、《疯狂的外星人》、《飞驰人生》等院线电影的盗版内容。
其中,微信平台共收到影片权利方及其代理方的投诉达631个,删除接近500篇被投诉涉嫌含有盗版链接、资源或侵权内容的公众号文章,并处罚了近130个严重侵权的公众号,对涉嫌存在盗版影片内容的近60个严重违规账号采取了封禁等处理措施。
闲鱼APP搜索界面截图:搜索“流浪地球”显示“无法搜索闲鱼违规信息”,搜索“贺岁片”仍存在个别倒卖资源链接。
闲鱼、转转等平台也进行了紧急处理,发稿前记者在闲鱼上搜索搜索“流浪地球”时已显示“无法搜索闲鱼违规信息”,搜索“春节档打包”时,发现只有一条转让电影票的信息,但搜索“贺岁片”仍存在个别倒卖资源链接。
受访专家认为看来,网络交易、传播平台在盗版电影的传播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需要根据网络平台在盗版电影传播过程中的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实际作用,来判断其相应的版权责任。
“如果网络平台和实际传播者共同提供了盗版电影,其应该承担直接侵权责任或共同侵权责任。如果网络平台帮助传播了盗版电影,则其应该承担间接侵权责任。”丛立先分析,“如果网络平台仅仅提供网络自动接入、存储、搜索链接等技术服务,则应该按照‘避风港规则’(即平台收到通知后对侵权行为进行移除后不再承担其他责任)享受一定的侵权责任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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