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超六成医疗纠纷采用人民调解 调解成功率达85%(3)
人民调解成为主渠道(健康焦点)
1月31日,江西省人民医院肿瘤科的医护人员在为住院患者及家属送上新春祝福。新华社记者 彭昭之摄
数据来源:司法部制图:沈亦伶
2018年10月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一步确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法律地位。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是《条例》的一个亮点。目前,全国超六成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在处理医疗纠纷中,人民调解相对其他方式有哪些优势?如何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研采访。
——编 者
避免医患直接对抗
医调委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可以将医患双方直接对抗转化为第三方出面调解,并将调解的场地从医院转移到院外
家住河南省开封市的王女士因身体不适前往开封市某医院就诊。医院门诊检查为宫内孕7周。第二天,她在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术后50天,王女士身体出现不适,下体断断续续流血。于是,她到另一家医院就诊,医生告知此前流产手术做得不彻底,需进行清宫手术。
王女士认为第一家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未告知手术风险及术后复查时间,导致自己再次手术治疗,要求医院赔偿损失10万元。而这家医院认为没有过错,拒绝赔偿。
随后,王女士和家属围堵科室,情绪激动,影响了正常的诊疗秩序。医院向开封市医调委求助,医调委立即派调解员赶往纠纷现场。经过调解员的解释和劝说,王女士最终同意接受调解。
王女士和医院共同选择“医学专家技术分析”来确定医疗过错责任。开封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从医学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了3位专家。医学专家组查阅王女士的病历,认真核实医方诊疗过程,提出了调解建议书。
通过调解,王女士和医院均表示认可调解建议书,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医院同意一次性补偿王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人民币21500元,并在协议签订当日支付补偿款。王女士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她的家属因自己之前的不理智行为向医院道歉。
近年来,各地普遍设立医调委来调解医患纠纷,有效化解了医疗纠纷。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分析,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是由政府购买服务、医调委出面调解。医调委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可将医患双方直接对抗转化为第三方出面调解,并将调解的场地从医院转移到院外,避免患者和医院直接对抗,有利于维护医院的诊疗秩序。
医调委处理医疗纠纷具有权威性、合法性、有效性。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主任郑雪倩认为,2018年10月国务院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一步确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的法律地位。《条例》对人民调解机构的组织建立、人员资质、调解流程都有详细规定,很好地规范了调解行为,有助于确立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合法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