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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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2万元半年成75万 检察官:遇到"套路贷"这么办(3)

2019-01-23 14:02羊城晚报浏览:
  他们索要的利息达到了令人震惊的日息100%;有的受害人中“套”后债务总额足足增加了37.5倍;广州某大学的退休教师夫妇落入“圈套”后,仅两个多月,老两口350多万元房子就变成了嫌疑人的财产……
  记者21日从广东省检察院了解到,广州市花都区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一宗“套路贷”案件:2016年以来,朱某某等5人以从事民间借贷为幌子,大肆实施“套路贷”,先后对88名被害人实施诈骗,金额高达3200余万元,另骗取被害人房产24处、机动车两辆及高档手机等财物若干。朱某某等5人被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套路贷”近年祸害社会,检察官对该案中的“套路”进行了详细“解剖”,并提供了“防疫宝典”。
  提醒 
  被“套路贷”后 要即时报警 
  检察官在此提醒,“套路贷”是违法犯罪行为,市民需谨慎防范:
  1.不轻信所谓的无抵押贷款。若有资金需求,务必到合法正规的机构或平台寻求贷款。
  2.不随意签订借款合同。签字前应仔细看清楚,写的和说的要保持一致,借多少写多少,利息是多少写多少。凡是口头打包票却不肯写进合同的,绝不签名。
  3.借款时绝不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来做担保。正常、合法的程序应当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共同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4.但凡钱款往来,务必留存证据。尤其是现金往来,记得拍照、录制视频或到有视频监控的地方操作,也可以多找几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5.发现被“套路贷”后,要毫不犹豫地立即止损、报警,并向亲朋好友广而告之,同时注意做好对对方暴力恐吓、骚扰滋事等讨债行为的防范和取证。
  套路1 放贷前“家访”摸清家底 
  据悉,近年来民间借贷交易活动日趋频繁,“套路贷”应运而生,它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暴力讨债”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
  检察官介绍,犯罪嫌疑人通常会打着所谓的“无抵押、免息”“放款快,即时到账”等旗号吸引客户,通过发放贷款小广告,拨打骚扰电话等方式推销其贷款产品。
  一旦有人相信广告内容并与之取得联系,犯罪嫌疑人会以提供上门服务为由前往被害人住所进行所谓的家访,其真实目的是为了搞清楚被害人的住所地,以便日后随时上门讨债。同时,以评估被害人的还款能力为由,套取被害人的个人和家庭财产信息,以便制定具体诈骗方案。还要求留下被害人身边至少10名亲友的联系方式,为后期轮番“轰炸”式的催收准备条件。
  套路2 
  巧立名目盘剥借贷本金 
  犯罪嫌疑人会主动要求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借贷假象。而签订借款合同就有很深的套路了:首先,以收取“保证金”的名义虚高借款金额。如被害人杨先生要借10万元,犯罪嫌疑人声称,为了保障借贷资金安全,要求预先收取10万元的保证金,由此,诱骗杨先生签订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就变成了20万元。本案中,经初步统计,嫌疑人虚高的合同金额达3227.5万元,而各被害人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总计只有297.75万元,虚高达10.84倍。
  其次,以“空白合同”“阴阳合同”“口头约定”的方式掩盖非法的高利贷。在此类“套路贷”中,犯罪嫌疑人索要的利息一般都高达月息6%-10%,个别极端情况下,甚至达到了日息100%,但这些要求并不会写在合同上,而是以签订“阴阳合同”“空白合同”的方式来规避国家对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的限制性监管规定,而这些合同并不会交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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