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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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立法解决“人亡技消” 非遗条例今表决(2)

2019-01-20 09:44 新京报浏览:

  非遗条例草案建立和完善了代表性传承人、项目保护单位、后继人才培养、分类保护等制度和机制,推动代表性项目活态传承。此外,条例草案支持非遗“进社区”“进校园”,拟通过补贴消费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体验非遗产品和服务。
  条例立足北京辐射京津冀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巡视员王德林表示,非遗条例草案的亮点很多。
  比如,在非遗的调查和保存方面,要求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非遗数据库,并对代表性项目的内容、表现形式、核心技艺和传承实践情况等,进行全面、真实、系统的记录;在非遗传承方面,突出对体现古都文化、京味文化的非遗项目的保护,比如对传统舞蹈、戏剧等表演类项目,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安排演出、提供场租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等。
  条例草案的另一大亮点,是立足北京,辐射京津冀。
  条例草案明确将推动建立健全京津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同发展机制,在跨区域调查研究、宣传展示、传承发展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京津冀三地地缘相接、人缘相亲、地域一体、文化一脉,去年,京津冀三地文化主管部门签署《京津冀非遗曲艺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并成立京津冀非遗曲艺人才培训基地,加强曲艺人才培养。
  北京市从2016年起试点实施的非遗传承人研培计划,也覆盖京津冀三地,陆续举办了京津冀戏曲传承人群研修班、京津冀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培训班等培训课程。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庞微表示,北京将支持外地非遗项目在京发展,特别是进一步深化京津冀非遗保护协同发展机制。2019年,三省市将在天津共同举办第五届京津冀非遗联展,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互鉴。
  二审稿删去项目退出机制
  在条例草案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充分调研论证,并多次修改。前后两次征求了700多位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并在市政协开展了立法协商,获得意见建议268条。
  在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数量居全市前列的西城区,一些非遗保护实践就被总结提炼,写进了非遗条例草案。
  据西城文委主任孙劲松介绍,西城区组织开展的非遗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支持非遗传承展示空间的建立和发展,举办传统节日特色主题文化活动,以及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等内容都在条例草案中有所体现。
  对于代表性传承人的退出机制,条例草案提出,代表性传承人不履行义务,经提示无正当理由仍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取消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并责令其退还传承经费补助、项目保护资金。
  记者了解到,在2018年初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条例草案一审稿中,曾提到“代表性项目的退出机制”。这一内容,在条例草案二审稿中被删除。
  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玉芳解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非遗代表性项目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轻易放弃。代表性项目失传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可能是暂时性的,因此应根据不同情况,对不再呈“活态文化”的项目在停止活态保护之后,仍可采取研究、宣传、展示等保护、保存措施,而不应简单地采用退出方式。
  在此次大会期间,代表在审议条例草案时,仍提了不少建议,并最终被采纳。
  系列政策让非遗见人见物见生活
  当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正研究制定一系列非遗条例配套政策,健全非遗保护的工作机制。
  这些政策包括《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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