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来风
PC版

国企老板腐败落马:羡慕私企老板派头也充大款(2)

2019-01-16 14:07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

攀比和虚荣让他成为金钱的奴隶 
——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旭松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 

  2018年9月,得知自己职务犯罪一案即将被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时,55岁的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刘旭松痛悔不已:“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愿意接受最严厉的惩处。” 
  “儒雅”,这曾是很多人对刘旭松的评价。作为一家大型国企的一把手,刘旭松的知识水平和谈吐能力,连调查人员都颇为感慨,然而其腐败堕落的历程也发人深省。刘旭松案是杭州市上城区监察委员会办理的首例辖区省属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监察机关查明,刘旭松涉嫌贪污、挪用资金、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骗取票据承兑等犯罪。 
  “这间办公室里有书香,但也有腐败” 
  2018年6月21日,调查人员来到刘旭松的办公室,依法出具搜查证后开展搜查工作。这间办公室宽敞明亮,装修高档,书柜里分门别类排满了几百本书籍,有《礼记》《墨子》等国学书,《红楼梦》《水浒传》等古典文学书,还有企业党建、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书籍,不少书都已显陈旧,可见已伴随刘旭松多年。 
  然而在办公室柜子里,调查组还发现了包装精美的人参、虫草,一盒盒外地名茶、一条条昂贵的香烟、一箱箱高档白酒和红酒。“都没有开过封,有的连快递纸箱都没有打开。”调查人员说,这间办公室里可以说是有书香,也有腐败。 
  刘旭松出身于书香门第,父亲是大学教授、老党员,母亲是名牌中学的骨干教师,从小受到良好教育的刘旭松不仅爱读书,还写得一笔好字。1981年,18岁的刘旭松成了家乡当时为数不多的大学生。毕业后,他先后到杭州市、浙江省商业部门工作,199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4年,刘旭松到国有控股的浙江惠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9年被任命为总经理。2011年调入一家省属国有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2015年任浙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此间,刘旭松还攻读了在职工商管理硕士。 
  儒雅的外表、贪腐的内心,这样的矛盾在刘旭松身上体现为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在忏悔书中刘旭松写道:“我平时在开会作报告和找下属谈话时,教育大家要廉洁,不允许贪腐,甚至大谈自己的廉洁之道,目的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恶劣行径,同时在考核中获得好评,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 
  “既有学历优势,又有知识能力,入党早,提拔快,面对一帆风顺的前半生,本应感恩组织的培养与厚爱,谁知他却滋生了骄傲情绪和个人私欲,最终滑入违纪违法犯罪的深渊。”结案后,调查组负责人感叹道。 
  “不受制约的权力真是害死人” 
  提起刘旭松一案,不能不说与他共同犯罪的夏筱玲。 
  夏筱玲比刘旭松大两岁,文化程度不高,常年从事财务工作,案发时已经退休。 
  刘旭松和夏筱玲1998年开始在同一单位工作,此后不论刘旭松去哪家企业任职,都把夏筱玲调去做财务,甚至还任命为财务部门负责人。如此信任有加,是因为夏筱玲长期配合刘旭松做假账、私设小金库、套取公款、违规报销发票。在此过程中,夏筱玲也分得大额赃款。“如果没有夏筱玲的配合,刘旭松也可能会违纪违法,但罪行绝不会如此严重。”一名办案人员介绍。 
  惠丰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白糖业务。初到惠丰公司时,刘旭松和夏筱玲发现前任公司负责人有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货款的做法。二人商议后,不仅没有纠正问题,反而决定违反财务制度,沿用这一操作手段。个人账户收公款,不仅仅是图一时方便,更主要的目的是便于入账时做手脚,截留公款占为己有。多年来,通过这一手段,刘旭松和夏筱玲就侵吞公款27.245万元。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