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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维权惩戒数据透露哪些问题?会见难仍是难点(2)

2019-01-14 14:44法制日报浏览:

  在去年前10个月全国各地律协受理的律师维权案件中,广东以133件的受理量排在第一位,受理30件(含)以上的省份有福建、湖南,其他省份均少于30件。
  “正当执业权利受到侵犯时,律师要采取积极态度解决,不能消极也不要惧怕,因为律师背后有自己的组织——律师协会,还有司法局撑腰。”深圳律协荣誉会长徐建说,从维权情况来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高度重视,广大律师对律师协会的依靠感和信任度有所提升。
  记者梳理律师人身权受到侵犯事例发现,问题主要集中于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对方代理人对律师实施的侵害。
  全国律师协会分管维权工作的副会长吕红兵认为,要加大对侵权人的打击、惩处力度,律师是法律工作者,是国家法治队伍的重要一员,律师执业中的人身权神圣不可侵犯。
  针对有些律师人身权受到侵害事件发生在法院内,甚至是在法庭上的情况,吕红兵认为,司法机关应加强对律师人身权的保护,形成司法机关维护和保障律师人身权的良好环境。
  律师行业有“九难”,即会见难、调查取证难、阅卷难、质证难、发问难、辩护辩论难、申请难、申诉难。会见难排在首位,也是老问题。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个问题长期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与硬件建设跟不上不无关联。
  北京雷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滕立章认为,随着远程视频会见、远程会见等技术手段的应用,律师会见权得不到保障的情况将会有所好转,这些便利措施可以在更多地方普及。
  各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建立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点得到受访者的一致肯定。
  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是律师协会的首要职责。在吕红兵看来,要切实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尤其是律协维权中心的作用。
  “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不仅是全国律协的重要职责,也是司法机关的重要职责。”吕红兵说,从个案的角度维权是必须的、必要的,更重要的是从机制、体制以及法律的角度充分维权。如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应急处置制度,这些制度都是有的,关键是落到实处。
  谈及律师遇到侵权的救济机制时,吕红兵举例说,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部门,当律师执业权利受到损害时,应开展相应的法律监督并追究责任。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构,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负有职责,可以开展对律师法实施的监督,也可以开展对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的专项监督。
  “深圳律协建立了联动机制、维权中心,设有值班律师,只要发现律师执业权利受到侵害,就立刻启动联动机制。”徐建认为要“智慧维权”积极协商,良性沟通,形成合力。
  滕立章说,虽然各地对快速联动处置机制都有尝试和探索,但有些机制仅在一定区域内运行,联动机制有待加强,之后再进一步通过制度常态化、固定化。
  “律师的执业权利,其实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吕红兵说,为了从源头上切实维护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国律协认为要完善立法,包括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从立法上对律师的执业权作出更有高度、更明确的界定。
  “一些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也应及时清理。”徐建补充道。
  惩戒将影响律师的执业生涯,应设立司法救济途径,将律协内部规定上升到司法层面
  记者从全国律协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工作情况通报中发现(其中8月未公布),2018年前10个月,全国各省级律师协会共接待对律师的投诉5419件,受理2591件,作出处分决定358件。
  其中,接待投诉最多的为北京市,共1058件,排在其后的分别是广东945件,上海910件,其他数量较多的省份为江苏、浙江、山东、四川、河南。
  统计数据表明,惩戒工作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在列入统计数据的32个省(区、市)中,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几个省份的接待、受理和处分决定数量占到全国总量的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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