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过期疫苗事件:3人因煽动滋事造谣惑众被刑拘(2)
2019-01-13 10:28检察日报浏览:次
对疾控中心分管副主任杨万琴、疾控一科主持工作的副科长韩伟、黎城卫生院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刘志兵给予免职处理;
对黎城卫生院疫苗管理员孙定兰,接种人员郭岳涧、杨士涛,县疾控中心疾控一科工作人员柏云霞、宋爱佳给予立案调查;
其他相关责任人县纪委监委已介入调查处理。
1月11日,金湖县县委、县政府发布金湖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决定:
对副县长高昌萍政务立案;
对县卫计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化,县卫计委党委副书记邱永馥,县卫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志立案审查;
对黎城卫生院院长汪泓等13人分别予以立案调查和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处分。
回应质疑:
1月9日晚,接种儿童家长质疑前期接种疫苗同样存在过期现象,1月10日至11日,家长以多种方式进行维权。对此,金湖县人民政府作出回应:
经调查发现,2016年底,国家强制要求登记疫苗批号信息,而在此之前,疫苗接种信息系统平台中的批号因更新不及时,导致实际接种的疫苗批号与接种信息系统平台中的批号不一致。家长特别是大年龄组儿童家长依据接种信息系统平台内的批号查询,就会出现过期、无信息等情况。
目前,金湖县已向上级请示成立专门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账卡不符、批号不符、厂家不符、品种不符等问题,进行全面公正排查,并及时公布调查结果。(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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