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夜话
PC版

江苏金湖过期疫苗事件:3人因煽动滋事造谣惑众被刑拘(2)

2019-01-13 10:28检察日报浏览:
  近日,江苏金湖145名儿童接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引发关注。据金湖县公安局通报,1月11日上午,金湖县部分接种过期脊灰疫苗儿童家长到县政府集访。少数不法分子和非接种过期脊灰疫苗儿童家长的人员,借机滋事,造谣蛊惑,煽动人员聚集,围堵政府大门,堵塞道路交通,扰乱公共秩序。

江苏金湖过期疫苗事件:3人因煽动滋事造谣惑众被刑拘

  经调查,1月1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范某(男,35岁,未婚,曾因盗窃两次被判刑,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两次被治安拘留,金湖县人) 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黄某(男,29岁)苏某(男,31岁,均为金湖县人)因寻衅滋事被依法治安拘留。
  延伸阅读
  事发:
  1月7日,江苏省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一起口服过期疫苗事件。通过对接种儿童家长的逐一电话排查、上门巡查,截至1月9日下午4点,确定金湖县有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
  官方回应:
  1月7日下午,金湖县县委、县政府立即启动重大事件应急机制,连夜召开紧急会议,成立事件处置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置。
  针对淮安市金湖县黎城卫生院接种过期脊灰疫苗事件,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迅速派出由委相关负责人带队,江苏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专家等联合组成的督导组,于1月8日赴当地督促指导相关工作,责成当地认真核实,查明原因,立即整改,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事件调查:
  ◆过期疫苗已使用21支
  经调查,涉事疫苗生产厂家为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批号为201612158,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1日,该批次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县疾控中心,金湖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8日冷链配送至黎城卫生院,疫苗相关资料齐全。
  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黎城卫生院已使用过期脊灰疫苗21支(一支可服用6-7名儿童),剩余69支未使用,已封存。
  ◆事件属于典型的责任事故
  从调查情况看,此次事件属于一起典型的责任事故,充分暴露了有关部门思想麻痹、管理混乱、玩忽职守、监管失灵。
  黎城镇卫生院防保所疫苗保管人员、接种人员没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对从事临床工作或预防接种的医护人员来说,都有“三查七对”的要求。“三查”是指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指核对受种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保管人员未按规定定期清点疫苗批次、有效时间,接种人员在使用时未核对疫苗批号,导致21支过期脊灰疫苗被使用。在此过程中,上级有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未认真履职,管理失责。
  ◆应急措施包含三种体检方案
  对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间口服过期脊灰疫苗的儿童,金湖县拿出三种体检方案供家长选择:
  1、对因服用过期疫苗后身体出现不适的儿童,县医院集团负责免费就诊;
  2、对以往儿童接种疫苗有疑问的家长,可到指定地点登记,安排专人调查核实;
  3、如确认接种疫苗过期的,安排体检和就诊。
  责任人处理:
  1月8日晚,金湖县卫生计生委党委研究决定:
  对责任单位黎城卫生院、县疾控中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